首先,我想說我對歷史精神的體會。歷史是綿延不斷的。昨天的我造成了今天的我;今天的我將成為明天的我。上個時期的發展造成了當期的狀態;而現在的狀態將影響接下來的未來。這其實也是因果,這是不變的道理。也因此我們永遠斷不了血緣、家族、國家,種種與我們有關的過去歷史,因為這些成就了今天的我們。倘若不知這一切,我們又怎麼能認識自己。不認識自己,怎麼能給自己完整的人生,以至於活得精彩。再者,環顧現在的社會,或者是以我個人為中心的小環境,不多人有這樣的歷史精神。所以,大家似乎對歷史不感興趣,或是僅有淺薄的認識。這也影響了大家的生活態度、人生觀。最簡單的,歷史上有多少故事能夠給我們人生的啟示。當我們覺得人生喪志的時候,回頭看看歷史上的人是怎麼面對,可以比較積極處理與自暴自棄的人他們的結果,就能知道自己該怎麼做。當我們達成人生成就時,可以看看那些人生巔峰的偉人是如何站穩。是驕傲還是感恩?是去報仇還是感念過去的恩人?或許歷史上的古人實在離我們太遠,那再來就是史觀。史觀在生活上的實踐,就是一種大局面的考量。小至個人人生,中至組織、團體之發展,大至企業、國家、世界的脈動。最後,是歷史所淬煉的道德精神。錢穆先生舉了范宣子與叔孫豹的故事,講的是「立德、立功、立言」。我們人要活,就要活得讓人記得。當然讓人記得有很多種方式,有好的有不好的。在此我們當然講的是好的那一面,而我更重視的是要有意義。我無法說明什麼叫有意義,因為我個人認為這是體會來的。大家有機會靜下心思考,在人生中一定有某個時刻,看到了某個電影、聽到了某段故事、看到了某個事蹟,會使我們心裡悸動,而改變我們的觀念,轉為正向積極。這就是真感動。而我們人最高的道德,當然是以行為顯現德性,或者達成大成就,又或者著書立說,留下智慧。惟此,我們的人生才算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