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經典的書籍,好像就越寫不出心得,先摘錄部分文字。
前半部是在寫愛的理論,佛洛姆認為愛是給于、是藝術、是一種能力,愛的元素有照顧、責任、尊重與了解,因為是一種藝術,所以是可以學習的。
在進入愛的實踐前,佛洛姆有探討到西方資本主義的文化,使得現代人與自己、他人和自然界疏離。每個人雖然都緊緊貼附著群體,但每個人仍然是完全孤單,充滿深深的不安全感、焦慮感和罪惡感。無論是精神或物質上,每樣事物都變成了交換和消費的對象。在此結構中,最能夠道出愛(又特別是婚姻)的精義的,是團隊的觀念。在這種愛和婚姻的觀念中,主要在強調如何找尋一個避難所,以便逃避捨此以外讓人無法忍受的孤單感。人們建立了兩人聯隊,但這種兩人份的自我中心主義卻被誤解為愛和親密。
愛的實踐部分,他認為愛只能是一種屬於每個人自己的體驗,只能自己去實踐。在愛的藝術方面,想成為行家,在生命的每個階段都必須實踐紀律、專注和耐心。實踐專注要比實踐紀律難很多,能夠專注意味著能夠獨處,而這種能力正是愛的能力的前提。如果我只因為無法自己站立而依戀別人,那對方就會成為我的救生員,但我們的關係不會是愛的關係。獨處的能力乃是愛的能力的先決條件。專注意味著完全活在當下。最需要實踐專注的人必然是相愛的人。在這之後不知道是不是內容偏哲學,例如談到理性的部分,有點消化不良,需要再花時間好好閱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