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約翰·葛里遜
譯者:方祖芳
出版社:遠流
《自白》是本讓人無法喘息的書,我幾乎是一目十行的快速閱讀這本書,太緊張也太讓人沮喪,它突顯了一個我們不常意識到的問題:司法是由人組成的,而只要有「人」,就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公正、公平。書中的警察、檢察官、法官、陪審團、州長……,每個可以影響或決定判決的人,都帶著個人的利益、價值觀、偏見在思考,每個人都有理由相信自己是對的,因為他們代表了司法、代表了正義,而他們因為這樣的相信,殺害了無數的人。
反對死刑和支持死刑雖然有著相對的立場,但其實有著一個相同的理由:我們都不希望自己親近的人遇到這樣的事 -- 被殺害,被人殺害,或是被國家殺害。執行死刑是國家權力的傲慢,認為國家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如果我們不同意人可以為了任何理由殺人,為什麼可以同意國家能為了懲罰、報復而殺害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