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8

抄襲經濟學:模仿如何激發創新 BY Sylvia 嚴之

有些行業的創新是智慧財產權法不保護的範圍,但為什麼創意仍源源不絕?
(1)有競爭,仍會激起創新
如:橄欖球比賽為了贏球還是得思考新戰術

(2)法律限制少同時意味著創新的成本變低
別人會抄襲我?但同時也是便於我針對別人的作品再做「微創新」!

(3)創新的價值預期夠高
先發優勢會為創新者提供足夠多的利益&價值預期(雖然先發者未必有優勢),且
「樂觀偏差」與「贏家通吃」心理也會誇大了創新者的預期效益,而能保持創新活力。

(4)法律仍有部分功能——商標
建立品牌與商標,可限制仿品的市場份額

(5)在法律不適用的情況下,還是有社會準則可做一些牽制
例如:道德/社會觀感/名譽/社交迴避/拒絕合作

(6)用其他路線避開抄襲的負面影響——將商品從產品改為演繹/整體體驗
如:不要只用菜式跟別人PK,還要靠餐廳整體氛圍&服務

(7)反向操作——利用仿品為品牌起到廣告效益
如:別人翻唱對我的作品也有宣傳作用

〔結語〕
模仿者會不可避免地瓜分創造者創新所帶來的回報,但對整體產業可能有利,而對全人類生活環境肯定也是有好處(總是會促成多元&進步啊),我們所有人都是種複製形式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