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與摘錄
「人應該為了生活而工作,而非為了工作而生活」
過勞之島,這本書早在今年年初(2018)勞動相關法規修法前就出版,作者多年擔任國會助理協處的實務案例中,揭露過去十幾年來台灣勞工過度勞累的現況,而在政府嘗試賦予資方更多「彈性」的修法後,整本書看下來卻更顯諷刺
過勞死的認定基準、究責對象與賠償,在公司、過勞死家屬、勞動主管機關間,意見常常無法取得共識
當員工過勞死,公司為了撇清及迴避賠償責任,家屬或主管機關要求提供出勤紀錄與監視器畫面常遇刁難,甚至辯稱過勞死員工是責任制,曲解責任制的概念搪塞家屬的質疑
「台灣幾乎沒有過勞死,如果有,也是本來自己生病」-蕭明仁
而勞動主管機關經常不願對於過勞死做出積極認定,躲在效率低落的公文往返流程與冗長的法規裡,即便是醫生也不太敢將致死原因與工時過長做出因果連結
「過勞死要能夠成立,除非是死亡前二十四小時不眠不休地工作,並且在工作場所中暴斃,否則要通過認定幾乎是不可能的。」
(1)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返家後猝死在電腦桌前的工程師,而桌上仍堆滿工作文件
(2)與保全公司簽下不對等勞動契約,屢次向政府機關檢舉工時過長(一個月288小時),但兩年多等不及政府裁罰業者與大法官釋憲相關解釋便過勞倒下的年輕保全
(3)整整連續工作達三十二小時,中風倒下的住院醫生
等等達七八個案例,過勞勞工從高科技產業工程師,到遊覽車司機,甚至你我的家人都有可能暴露在長期過勞的風險當中
過勞死,可能源自資方過度濫用勞動力,也可能與勞工本身未能重視過勞早期身體症狀有關,但更為確切且諷刺的原因,卻是來自法規制度的僵化與政府監督的嚴重失能,主管機關沒有足夠工具(法規)可管也不願積極介入
註:本書後半部分為勞動法規制度修訂建議、職業災害申請程序與相關求助管道資源,有興趣或需要(?)可自行購入翻閱,就不贅述內容;另我讀這本書,會對政府及主管機關有較多偏見,僅代表個人意見,無涉政治立場,如有冒犯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