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1

手足風險:當我們慢慢變老,兄弟姐妹究竟是我的資產,還是負債?找回親情與現實的平衡點 BY 壹團 yintsui

如果照顧父母天經地義,那麼照顧手足呢?
這本書寫出了一些社會現象,尤其我們大都關注自己的工作,卻從未想到我們和手足的差距,尤其成年後社會及經濟地位的不同,我們和手足差距愈遠,而這樣的差距最後演變成愈來愈大。

作者指出,這樣的差距,讓父母或是手足之間,很直覺的思考照顧父母的那一方是誰,大多數看起來「比較閒」、「比較近」、「工作成就比較不高」、「女生」類似這樣狀況的子女(或手足)來照顧父母,而父母也多有這樣的想法,然而這樣的想法,是讓手足差距更遠,且在父母離世後,手足之間的問題才浮現。

在這樣的狀況下,手足由於先前社經地位較不良,又因為照顧父母耗費金錢及時間,而使自己的社經地位更往下,這時,身為其他手足的人,是否可以不照顧這位手足呢?由於日本社會(相關的稅制以及照顧面的道德)是以家庭為主,並非為個人來設計。如果陷入這種狀況,通常只能顧好自己的手足會陷入矛盾的難處(有意願沒有能力)(在此,有能力沒有意願會被譴責,最後仍需伸出援手,然而社經差距已擴大,浮現問題)。

在本書中,作者提出問題的起因,主要是社經地位較低的手足,無法依賴社會,只能依賴家人的結構,才是手足風險的主因。若是社會能提供應有的工作機會、生病可供依賴的支援系統、以個人設計的社福制度(如成人監護、足夠且環境良好的照顧機構、社福制度的收入評定以個人為主,非以家庭為主,可師法丹麥、芬蘭等國),那麼手足風險將相對降低。而在社會結構尚無法改善時,作者也提出,父母是手足之間的重要關係人,在父母在世時,手足的情感以及父母資源的分配,也是降低手足風險的因素。

由於身邊有些人單身,而他們也為自己準備好相關的保險和金錢(?),不準備麻煩他人,看起來似乎是完備的,然而書中也提到失智、突發的生病及受傷無法自理的狀況,看起來姪、甥可能是另一個可能伸援手的人,於是作者訪問了兄弟姐妹中已有小孩的人看法為何,這些人當中,大多數的想法是:自己的小孩連自己父母都不見得有能力或有意願照顧了,他們作為父母的人,更是不可能告訴小孩,要照顧叔、伯、姑、舅、姨這樣的想法。看完之後,我也深切地認為臺灣也將遇到這樣的問題,於是查了成人監護的立法(社會結構的部分,可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所幸,在今(2018)年,立法院已有提案,成年人可以自行選定監護人(以老年人失智情況為例,法院通常會以家屬宣告為監護者,修正草案增訂契約關係,將使得老年人在未失智前,可先以契約約定之後若失智,期間由他信賴的機關或者是信賴的人去執行其身體照顧及財產支配。)期望不久的未來,我們能像作者希望的目標,能為了想單身而單身,想結婚而結婚,而不是為了照顧而有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