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是專業,卻又沒有那麼容易,因此反而變成會被門外漢指責是恐龍法官或認為是亂判案。法律不是萬能,條文終究是反覆受人性的試探、否定與反撲。正義,不該是情緒決定,而是透過獨立思考。而證據和事實的連結永遠依賴人的判斷(目擊者或證人的證詞,也未必是100%的真相,而已經是經過腦袋轉化或再思考後的成果)
2.警察或執法者往往會說,「我不開單,你不會怕」,那代表錢多多的人就可以一直犯錯嗎、「我不處罰,你不會改」,但人們真的有改過嗎?犯罪問題並不是犯罪問題,而是經濟政策與其他社會政策的問題。死刑除了滿足他去死的願望,其餘什麼都沒有改變
3.一直在想無知之幕如何實際應用在現代社會,怎樣的制度或法律會是雙贏,但……好難阿阿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