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1

注意力商人:他們如何操弄人心?揭密媒體、廣告、群眾的角力戰 BY 貳團 Della Lee

本書主要在講媒體發展商業化,是以類似報導的方式呈現。

假新聞的蓬勃發展早在19XX年嶄新的商業模式(賣廣告,賠售報紙)就悄悄地開始了,發行量也在此時大增,同值性高又沒什麼進入障礙導致大量同業模仿,新聞道德便被拋之腦後,內容走向極端,不充斥著腥羶色和誇大不實假新聞便難以吸引注意力,連用精密望遠鏡看到月球上有蝙蝠人等未經證實的內容都能上報,且引起很大迴響,報紙熱賣,讀者們好期待。

群眾也不會永遠沈睡,當廣告、推銷手法或任何吸引注意力的事物過頭了,他們便會群起反抗,迫使商人改進收割注意力的方法,迫使政府在政策上有所反制,拿近期的例子來看,假新聞的氾濫及大眾的反感,迫使政府喊出關三天,雖然還沒有人被關,來源的證據太難取得了?直銷、保險也是另一個令人退避三舍的例子。而過去美國的成藥業也靠著誇大不實蓬勃了一陣子,號稱可治癒百病、永保青春、長生不死,直到有記者想紅並拿這塊開刀,調查了根本無其所宣稱的療效,揭開了天大的騙局,後促成了食品和藥物法的通過,藥品廣告誇大不實成了犯法的事。

傳播者需用當代所有的科技手段和媒體,在上個世紀是電影、海報、會議、廣播、挨家挨戶拜訪,現在則是社群媒體,拿過去的方式來現代擄獲注意力是無法發揮效果的,大眾已對那些宣傳方式感到疲乏。

廣告起初是為政治服務,曾用於戰爭期間徵兵之用,呼籲個人放棄個人意識,為國家犧牲奉獻,透過醜化敵國、崇拜軍事領袖等等,在英美國家都得到很大的迴響,會以轟炸式廣告出現在任何公共場所、廣播,甚至拍成電影,但也不會總是有用,同一招有時用第二次便會後繼無力,到了戰後,少數人看到商機,廣告用在政治上如此成功,用在商業上有何不可?這讓我想起太陽的後裔在熱播時,某些國家爭相拍自家的版本作為募兵宣傳,而台灣後來也有電視劇女兵日記的出現不知是否為國軍成功招兵買馬。

廣告裡有兩個重要原則-需求工程和建立品牌,需求工程的重點不在解決問題,而是說服人們這是個真正的問題,例如口臭讓你沒人緣,飲食後牙上的垢膜讓你牙齒黯淡,並會導致蛀牙及牙齦問題並借此推銷漱口水和牙膏,痘痘貼、保養品等等也是抓準了女性愛美的心,另外像是夏天的捷運,簡直為爽身粉、止汗劑廣告…量身打造,有味道的環境加上抬頭看到的恐懼訴求,雖不知自身味道如何,但聞到別人的味道,再經廣告暗示,多少注意到自己的衛生習慣,說不定捷運慢慢就不臭了。

老派的廣告是訴諸於文字或圖片,說服消費者趕快去購買,比較新式的是藉由改善風俗和規範,可以從最基本的層面創造需求,例如美國曾有香菸公司,打著他們的香菸經去除了有害刺激物,能減緩喉嚨痛,屬於保健品,多吸多健康,還找了歌劇院女高音及醫生們背書,雖然看起來很扯,可民智未開的時代就是會相信這種事。

消費者選擇買車而非鋼琴的原因是什麼?因為當下群體的習慣就是買車,所以宣傳人員應設法創造出讓人願意改變既有習慣的環境。當初香菸業者也是看準了女性禁止吸煙的社會規範,藉著女權運動、倡導自由,進而開發了香菸的女性市場,而香菸在當時也被打造成自由的火炬,非常正面的形象。後來這廣告甚至演變為吸菸讓您苗條這種暗示,看到這終於明白為何在美國,女性吸菸並非難看的事,因為大眾自古就被洗腦,香菸既是自由、健康,還會美麗呢。

廣播是廣告侵門踏戶的開端,但一開始不敢公然打廣告,或是說廣播還很理想,不允許這種事發生,於是業者便贊助廣播節目,像是吉列刮鬍刀推出一系列鬍鬚史,更頻繁使用的是音樂節目,各品牌組成的樂團,且以品牌為名,原來內容行銷手法那麼早便開始了。

廣播時期吸引女性聽眾的訴求有自我保護的本能、性、家庭的本能或是前三者皆具備。

過去廣播的節目分為兩種,電台製作永續性節目及企業贊助的節目,企業贊助節目需繳交權利金,製作永續節目是賠錢的,但能夠從企業贊助節目的大量廣告彌補,直到CBS(哥倫比亞廣播公司)開啟了新商業模式(廣告聯播),它讓其他的電台可以播放他們的永續性節目,前提是也要播放他們的企業贊助節目,並會給一點酬勞(即對CBS而言以便宜管道買到廣告的大量受眾,其他電台則填補了空閒時段還有了點額外收入。此為廣告聯播的起源,他們很像平台,為廣告尋找受眾,媒合廣告與消費者。

持續使用聳動的標題和內容反而會讓觀眾疲乏,應避免誇張和枯燥乏味兩種極端。注意力商人永恆的困境是廣告太少生意就做不起來,廣告太多又會引起聽眾反感而拒聽。

一開始多數人以為廣播更適合娛樂之用,直到有業者發現每當大事件發生時,透過廣播播報新聞能凝聚大量注意力,而且廣播具有即時性,再加上具有個性的記者,描述各個場面及氛圍,號稱客觀但並不中立,很容易使他們變成明星,也為廣播開闢新的機會。

宣傳要針對科學知識份子,還是教育程度較低的群眾?一定只有後者,透過理解大眾想法和感受,並運用心理學手法來擄獲注意力,需了解精神層面,讓最不聰明的人也能理解,訊息需簡化且不斷重複,群眾接收能力有限,理解力低落,且健忘,訊息一但太複雜便有風險,以上出自希特勒的宣傳手法。看到這就能理解政府為何時常跳針,答非所問,或出現一連串不當言論,他們難道真不清楚他們做了什麼好事嗎?其實不是,只是比起能真正解決問題,他們只能做到企圖操弄群眾,而他們也正這樣做,可現在「教育水準低落」的群眾較以前少了,效果不太好。

再補充出自希特勒有關煽惑者的原則:教導或是說服較激起情感困難的多,有時群眾就是想要一個藉口,讓他們充分體驗潛伏在內心的強烈感受,這份感受,過去被良知及自我壓抑,沒有爆發出來。

節錄一段話:
廣大群眾的心理不會願意接受任何冷淡與軟弱,就像女人精神狀態並非是因某抽象理由而受影響,而是因為某種難以表達的情感渴望,期望找到能與她本質互補的力量;因此,女人寧願屈服於強壯的男人,也不要去支配軟弱的男人。群眾也是如此,喜歡有能力指揮大局的統治者,甚於愛乞憐的人,此外,制定容不下挑戰的教條,也會讓大眾心理更加滿足。

在自由市場中贏得注意力的爭奪賽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製作比競爭對手更優質的節目,另一種是深入仍未被開發的清醒時刻。

在節目的間歇時段播放廣告是電視時代才興起的,取代了以往節目由企業贊助的模式。

為了贏得更多注意力,出現了益智節目,就是那種答對一題,獎金雙倍,答錯一題獎金歸零的遊戲(如電影平民百萬富翁),這些成功的參賽者成為大明星,一夜致富,電視節目成了能讓人快速成名的管道,美國夢也正是來自這個時代。接著,益智節目一齣接著一齣興起,獎金也不斷地上調來增加節目的刺激感,並與類似節目爭奪著注意力,直到某個節目的參賽者偷翻了對手皮包發現對方早有問題的所有答案,對方才是節目的內定冠軍,經勒索鉅額封口費不成,踢爆了這場騙局,接著如骨牌效應般,發現每個益智節目都這樣照著腳本走,冠軍總是內定帥氣又有魅力的那位,挑戰者全都是假的,把問題鎖在金庫也不過是佯裝節目的公正,後期國會也介入了調查,才結束了這一系列醜聞風波。

遙控器的出現起初是為讓觀眾還有點自主權,得以在廣告出現時轉台,視為群眾對商業廣告的反抗。

有別於傳統,將品牌形象與工作環境、社會地位、財富、理想等搭上連結,百事可樂則搭上嬉皮的浪潮,拉近了與可口可樂之間的市佔率差異,看看以下這段廣告詞:「認得出來嗎?這就是你所生活的世界,充滿許多單純的快樂、美麗的事物,有值得去看的地方,值得去愛的人,在每個你所熱愛的快樂和充滿希望的時刻,應該享用百事可樂。」是不是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或許文青、小確幸、做自己、小農什麼的也是這樣被行銷起來的,而這個風格的人卻不自知,以為是自己的品味,自己的善心,自己的選擇。套句書裡說的,人們想要解放,就賣給他們解放。

原本用在犯罪分析的人口統計也隨時代進步用在了廣告行銷的領域,把全美劃分為40個區塊,與州界一點關係也沒有,例如波希米亞混合區、獵槍與小貨車、黃金海岸、有錢有腦、皮草與旅行車、有影響力的年輕人、泳池與庭院、黑人企業、年輕市郊族,美國人不再被視為單一群體,或單純以年齡、性別、膚色…..做劃分。

欲使對方維持固定行為模式最有效的方式是變動的增強方式,而非一致可預測的獎勵,也就是說獎勵出現的頻率和強度要有所變動,拿電子郵件來說,當時在流行時與現在社群網站一樣,人們不時查看,一天多次,便是期待收到朋友來信,或什麼好東西,雖然大多時候是無聊東西。

在1990年代,美國已有數家網路公司看準了電腦能取代其他設備成為新的娛樂及購物媒介,比實際發展早了大概10年,其中一家公司銀彈充足,與知名媒體CNN合作,聘雇記者,甚至還有自己的新聞工作室,想取代電視仰賴廣告收入的經營模式,除此之外還推廣線上購物,但錯誤的策略-比實體零售還貴,重擊了他們的期待,消費者只看到畫質低劣的照片及比實體零售還貴的價格。

而規模較小的科技公司則傾向讓消費者自己找樂子,因為他們沒有錢製作內容,於是聊天室因應而生,然而,吸引來的都是些重度電腦玩家、怪咖,一般大眾也不想與他們互動。另外,聊天室也像法律灰色地帶,給人做壞事卻不為人知的興奮感,也有一派流行的民間理論認為,所有科技進步都是由性和戰爭驅使的。而聊天室也一直無法如E-Mail普及,推出服務的科技公司甚至還做過向寄太多E-Mail的消費者額外收費和審查管制聊天室言論等有違趨勢的事,然而也是在此時電腦在娛樂領域的價值逐漸明朗-社交性。

然而一開始的廣告收入不如預期,知名企業趨於保守,選擇傳統方式打廣告,另外也缺少數據能證明網路廣告能帶來的效益,使得收入不佳,於是道德界線便會有所移動,做一些不再中立但有收入的事,而社會大眾似乎也還沒什麼反感。

名人文化起源於人們對宗教的莫名崇拜,由於對生活中的各種不確定性無法掌握,過去的人們心靈依托著宗教,祈求神祇的庇佑,然而隨著科學的發展,宗教崇拜逐漸式微,人們轉而崇拜各類名人,並以他們的行為作為價值觀的標準,這樣的名人從政界、體壇、影視、音樂到如今的素人,而注意力商人也擅於擄獲人們對名人的注意來賺錢,名人之間競爭激烈,於是也有些名人會靠醜聞或自我揭露來博取注意力。

素人得以成名算是託實境秀的福,這種商業模式可以大量工業化生產名人,注意力商人再將觀眾的注意力轉售,薪酬雖低廉,但成名有額外好處,使得大家趨之若鶩,也使得名人從過去要有些外貌、才華或財富上的條件轉變成無需具備這些,成名過程快速,但通常也無法持久。成功的實境秀要件之一便是要能引發批評,於是有了一個外人眼中不檢點家庭的實境秀,這個家庭善用他們的不檢點(不外乎一些頻繁離婚&再婚、變性、整形、拜金…)海撈了幾千萬美金,也打破了實境秀名氣難以持續的情形,紅了許久。

部落格的興起起初不是為了賺錢,由一群業餘愛好者提供內容,網站上沒有廣告的蹤跡,不幸的是,個人或小企業總會面臨到物質的限制,隨著情勢的發展,受眾們的期望越來越高,他們得花更多的心力來製作內容,時日一久必面臨倦怠和心力的耗損,且除了大量業餘部落客湧入競爭,還得面臨專業部落客(都是一些企業經營網站)的競爭,一天可以產出30篇文章,久而久之,百大排行幾乎都是些雜誌網站團隊,注意力商人模式是否又漸成必然?

以癢眼照片和聳動標題騙點擊率在網際網路時代起源於一家<赫芬頓郵報>新聞網,該網沒什麼原創新聞,專門拼湊他人的報導,洗劫了原屬別家企業該有的流量,算是這一行的寄生蟲,然而卻逼得其他同行不得不以同樣的方式(聳動標題加癢眼照)來競爭點擊率,這家公司賺很多錢嗎?其實沒有,這可能也算先佔者不為人知的悲哀,那群後知後覺的廣告買主還沒能意識到在這打廣告所能產生的效益,它的廣告費相對低廉。

網路的世界總有兩種人做怪,網路酸民和亂發垃圾郵件者,使得只要有網站能抑制這兩種,便會一炮而紅,眾多網站深諳此道,會採用實名制,其中包括臉書,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臉書仍有很多人頭詐騙帳號。

臉書的崛起算抓準了人性面,它不具有先佔優勢,也沒什麼優異技術,至少起初沒有,只有最陽春的加友功能和個人檔案,但就是很多人靠著線上朋友的數量來建立自我認同及滿足虛榮心,還有偷窺別人及自我品牌建立的功用,另ㄧ個特點大概就是能連結上本來一輩子不會相見的國小同學吧,於是連哈佛高材生也留連忘返,臉書的滲透也勢如破竹。

不以點擊率及實際消費來評斷廣告效果的模式也是自臉書而起,臉書跟Google不同,Google能輕易追蹤以上數據,臉書卻做不到,雖然瀏覽量比Google高,廣告收益卻可能只有它的十分之一,於是臉書為自己開闢了一條路,重金開發新的指標系統,向廣告顧客證明,就算使用者沒注意到廣告本身,甚至沒有點擊,也有助於創造品牌知名度,重點是把訊息傳給對的消費者,而非消費者有沒有點擊(7次法則),也許拜臉書所賜,如今投放網路廣告才有cpc、cpm等不同選擇,若僅能以點擊率計費,真的會殺死一票瀏覽量很高的網站,而臉書也因此化危機為轉機,華麗轉身。

節錄書中一段話,社會是一個經過各種新科技修正、改良的陰謀,我們誤以為它會改善生活,總是為它放行,而它也確實改善了我們生活。直到有一天,他有了自己的目的,而且這個目的只會不斷生長茁壯。

佯裝成新聞的廣告起源於Buzzfeed,它的廣告手法便是幫企業撰寫很像新聞的廣告,有時讓人很難辨認到底是新聞還是廣告,而它以前確實也寫過相關新聞,請參考以下標題:豐田油電混合車贊助最酷的14種混種動物、關於Sony PlayStation 十一項不為人知的秘密、十種你可能錯過的超棒可下載遊戲。很容易觀察到,雅虎奇摩首頁也常出現類似新聞,諸如Costco的厚奶茶、草莓蛋糕、香草冰淇淋、拼圖、名牌風衣是如何銷售一空或某雜牌保養品如何連歐洲人士都愛用還附上假新聞報導畫面。

Google是典型的注意力商人,而蘋果主張使用者付費,最重視消費者體驗,兩大巨頭可說處於對立面,蘋果曾公開拆穿注意力商人的伎倆,甚至還推出Adblocker的收費軟件來幫助消費者阻擋廣告印入眼簾,少了廣告,硬體運轉效能較佳,速度也較快,然而祖克柏也反擊:「你還真以為你付錢給蘋果,你就跟他們同一陣線啊?你若真跟他們同一陣線,他們怎麼沒把產品賣的更便宜?」說的亦有道理,所以追根究底,最後一章提到,消費者還是要有定性,並清楚自己目標何在,才不會把寶貴時間都花在網路上,不論錢是付給蘋果,或讓廣告商消費自己,都是不明智的。

讀了這本書後應說感觸良多嗎?原來台灣媒體、廣告的歪風、陋習都早在美國,以誇張10倍的程度上演過,美國果然是自由的國度、行銷的大國,台灣媒體也不過是這一趨勢下的順勢者,所以這一切也不全然起因於台灣人民無知或性格卑劣才造成媒體的素質低劣,隨著歪風更加走向極端,會伴隨著民眾的自覺和反抗,可能還加上法令管制(假新聞關三天?),讓此一歪風逐漸沒落,但一段時間後會再以新的型態崛起,然後再次歪掉,如此更迭著,這是本書告訴我的事。如此一來,心態上也就淡然視之,不用覺得世風日下什麼的這般悲觀,一切不過是操弄的過程和結果,就像我們知道節目難免需要的節目效果。

如從注意力商人視角提出心得,書中提及很多行銷的伎倆可作參考,而綜觀全局,大概就是順應趨勢,該做什麼就做什麼,大勢一去便不復返,選對媒體很重要,一本書看下來,退了流行的媒體沒有逆轉並重返榮耀的例子,選對題材也很重要,不要去用那種一段時間內已經被玩到爛的題材(但媒體換了可能又可以再玩一遍),這本書當你要思考或向老闆解釋如何吸引受眾的策略時都頗有助益,會比出自於直覺的說法更具說服力,有跡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