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7

製造低收入戶 BY 貳團 陳偉毓

《我是布萊克》的畫面猶然在目,他在牆上漆了名字,捍衛自己在科層體制被不斷拋丟的尊嚴。做為申請救濟金下的無奈犧牲者,人民之於政府,生存之於法令,再次展現了無可迴避的尖銳矛盾,而電影中所透露英國社福機構的困境,鬼魅般毫無失真的重現於幾千公里之外的臺灣:《製造低收入戶》,說的正是臺灣這塊土地如何處理貧窮的故事。
 
  根據2013年的統計資料,臺灣貧窮人口僅佔總人口的1.51%,放在全世界排行是台灣南波萬,遙遙領先第二名的突尼西亞和馬來西亞(3.8%)。直至2017年衛福部的統計,中低收入戶也僅有2.8%,變化不大,但是否這是臺灣社會的真實面貌呢?貧窮是否真的離我們的生活那麼遙遠?作者秉持著這個疑問,針對台灣社會救助制度做了田野調查,發現其中有多處裂解存在。
 
  低收入戶的審查過程是以家戶為單位,將總收入與財產計算除以總人口之後與最低生活費相比較,若低於才能通過成為低收入戶。乍聽之下很單純,但仍然有許多漏洞。第一,家裏有哪些人並非直觀數數,因法律規定一親等的親屬有彼此扶養之義務,因此會強制記在家戶當中,盡管彼此並不同住,甚至鬧翻老死不相往來,但申請上仍會納入計算的盲區。
 
 
  二來,財產所得的計算複雜,證明取得又來源不一,該如何透過書面送審充分表現真實的財收狀況?以動產為例,分為存款、汽車與投資,首先財所清單上並未清楚呈現存款總目,承辦人員必須從去年度的利息回推本金;汽車也無明顯固定價格,需估量折舊以後的剩餘價值;投資部分最快只能找到半年前的資料。三種資料,混雜了三個時段,兼以計算方法的不一致、亦無法忠實反映真實。
 
  而在社會處的承辦人員呢?雖然人們總詬病僵制保守的官僚習氣,但更多時候此現象是結構性政策造成的影響,拆解基層公務人員的獎勵與懲罰,會發現考績裏有所謂預算執行率與溢領追繳率的評比項目,前者關乎有多少預算實際運用到低收入戶上,後者則是在乎因錯誤而核發不符資格的補助金有沒有討回來。換句話說,績效的考慮多半集中在表面上效率,而非實際上產生的效能。比起是否妥善運用資金,將錢分配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上,政府更關注的是有沒有充分的將錢用完(或討回來)。兼以申請資料的複雜、垂直與水平分工的失敗,社會處的官員很難以主動關懷的熱情去餵養理想,多半只能屈居於資源守門人的角色,以求盡量不要犯錯。
 
  這便是作者所謂的「貧窮問題低收入戶化」,僅將台灣貧窮的問題限縮在這少數人口之上,只要將資源往裏面丟,讓數據更漂亮,便能夠營造人民之於政府社會救助的綺麗想像。然而,在這條界線之外,有多少是限於駁雜書面資料而無法進來享有保障的真正弱勢?又有多少是有法律資源,懂得脫產、移動戶籍等解套手法,讓自己成為開著瑪莎拉蒂的低收入戶? 
 
 
  以上只是簡單帶過書中內容,推薦有興趣的朋友都能找來看,更了解貧窮這回事。它薄薄的,卻很沉重,顯現了法律格格緻密的想望敷貼到粗糙現實時,有太多疙瘩需要撫平、太多坑洞需要填補,並非是光滑的想當然耳。
 
  很幸運的,在我的成長過程中都衣食無虞,但正如敘言所說,天命難測,難保哪天貧窮會找上你,而一個國家如何看待貧窮,更體現了它如何界定「最起碼、有尊嚴的生存狀態」,更深一層的,是我們如何對待社會群體中的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