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是門好生意?》讀後心得
話說前陣子在活動通看到社企流論壇<下一個十年,社會企業會消失嗎?>的活動資訊,門票售價並不便宜,但因為卡司陣容堅強(包含社企流創辦人林以涵、柯P市長跟唐鳳政委等等),加上我自己身為公益讀書會的負責人,沒有去聽過一次好像也說不太過去,於是牙一咬索性買了一張票去聽看看。
其實我先前就有買一些關於社會企業的書籍來做研究,其中一本是<社企是門好生意?>,這本書曾經讓我對於社會企業留下不太好的印象,甚至把我原本對於社企存有的美好泡泡給戳破了。但多虧經過這場論壇多面向探討社企的洗禮,我才能建立起更客觀、中立的觀點。並且不可否認的是,經過社企前輩們十年的耕耘與努力,台灣現在已經有滿高比例的民眾聽過社會企業這個名詞,而這已經是一大進展!現在讓我們一起透過<社企是門好生意?>這本書,結合我在論壇當中的收穫與反思,來進行討論吧~
*社企的目的是解決社會問題,但當問題被解決了,還需要社企的存在嗎?
這是一個相當衝突而且兩難的問題,因為社企的盈利來源本身就是從解決社會問題出發,例如書中舉例有些發展中國家缺乏乾淨的用水,部分社會企業就會販售個人或家用的淨水設備來滿足當地居民的需求,然而事實上這只是一個權宜之計,最根本的方式還是要協助當地居民建設社區型的淨水系統,但作者假設社企不會這麼做,因為當居民無需再透過購買淨水設備來獲得乾淨用水、社企等同喪失了穩定銷售淨水設備的獲利來源,難道社會企業真的會願意這麼做嗎?這就相當考驗創辦人是否能莫忘初衷。而我也試著站在企業方來看待這件事,我認為要從根本解決問題很多時候只是一個理想,正所謂「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如果你的理想是賣減肥藥以讓世界上不再出現胖子,那要從根本上來解決的話,你得窮盡多少力氣與資源才能讓所有潛在胖子不去碰甜食吃炸物?社企在衡量手中握有資源後,有時提供的是一個權宜之計,而要真正解決掉一個社會問題可能還要仰賴政府部門及各路英雄好漢的協作。
*社企員工應不應該領高額的報酬?
本次論壇上社企流創辦人林以涵就分享幾年前她曾在一場活動中被參加者問到,因為社企部分盈利也可說是憑藉著民眾的愛心才能到到支持,所以其成員的薪資應該設上限,最好不能超過市場行情的六成。林以涵的看法是,如果不能有好的薪資,要如何吸引優秀的人才?我贊同她的論述,也認為社企如果要擺脫大眾對於社企是利用愛心牟利的成見,就勢必要用比一般企業更高的標準去審視自己提供的商品及服務是不是具備足夠的競爭力,否則只是一味將鎂光燈投射在需要被幫助的人而以此為藉口不去提升企業核心產品的質量,反而是本末倒置,最終將自毀長城。
*怎樣才算是社企?如果是一般企業投入一小部分在慈善公益領域中也能說自己是社企嗎?
目前為止,台灣在立法規範社會企業這部分仍有一條長路要走,畢竟其中牽涉到許多需要考量到的複雜層面,尤其在登記成為社企門檻沒有一致的嚴格審核標準下,更容易出現許多企業想藉著登記成為社企來洗白的狀況,而當這樣的醜態層出不窮,那些優良社會企業辛苦多年才在國民中留下的一絲倩影,會不會就這樣付之一炬?
我想<下一個十年,社會企業會消失嗎?>這個大哉問,並非要我們出做出非黑即白的預測,它反而更像是要提醒台灣的社會企業家們,思索未來十年路途上還有可能會遭遇到哪些障礙物,然後結合眾人之力將其去除。當然,如果社企的消失是因為社會問題已全數獲得解決,這又是喜事一樁,不過這樣的烏托邦,應該還是只能存在於小說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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