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7

被殺了三次的女孩:誰讓恐怖情人得逞?桶川跟蹤狂殺人案件的真相及警示 BY 貳團 家得@Ryan

這三次分別為兇手、警方和媒體。

本書記述一個真實案件,作者是週刊記者,根據他自身採訪的經歷所寫的一本書。故事的時空背景在20年前的日本,當時一名21歲的女大生,正遭到男友恐嚇敢分手將會如何報復,面對恐怖情人的威脅手段,報案後警方也只是以不介入男女朋友糾紛為由,拒絕給予女孩協助,女孩內心感到無比恐懼又求助無門,並有預感會慘遭殺害,最終,竟於上學的途中遇刺身亡。

當時整個案件鬧的沸沸揚揚,甚至於國會上提出質詢,最後促成跟蹤騷擾防治法的立法。

細數警方在這次案件所犯下的錯誤,至少有下列幾項,根本是罄竹難書。
1.女孩遭遇恐怖情人恐嚇,向警方求助,警方卻置之不理。
2.女孩遇害後,警方對於兇手追緝的態度就是消極不作為,居然是由週刊記者提供情報,趕鴨子上架才有所動作。
3.為掩飾女孩當初報案卻沒受理,如今真的遇害,之後的一連串謊言,甚至竄改“報案”為“備案”來逃避責任。
4.警方尋線所逮捕的嫌犯僅是從犯,對於真正的恐怖情人主嫌遲遲未發出通緝,除此之外,還企圖想把殺人罪誤導到從犯身上。
5.提供給媒體錯誤的訊息,製造女孩愛慕虛榮、罪有應得的假象,企圖誤導社會大眾,藉以減低對警方的輿論壓力。
6.警方不斷說謊,死不承認曾經有派員到被害者家裡,請求撤銷告訴,甚至還捏造事實表示被害者父母有送禮達謝警方辦案。
7.最終紙包不住火,該警署僅懲處、免職幾個代表來斷尾求生,事件發展到後來,竟有被免職的警員到長官家縱火報仇洩憤的情事發生。
8.警方於被害者遇害後,到被害者家中扣留遺書等等文件,最後竟然在家屬提出國賠的民事告訴中,拿出此等文件來佐證,並指出該文件非遺書等荒唐行徑。

洋洋灑灑寫了8點,在看書的過程中讓我對警方徹底失望,身為人民保母,在人民手足失措時不能給予幫助,還官官相護掩飾過錯,如果沒有作者鍥而不捨,本案則不了了之,然而這僅僅是一案,是否還有更多則不知,想起來就覺得可怕。

本書真的很好看,看似杜撰的小說,事實上卻是作者的親身經歷,強力推薦給大家,期待作者下部作品:連續殺人犯還在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