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9

認錯:性侵受害人與被冤者的告白 BY 貳團 家得@Ryan

這是發生在1984年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的真實故事。故事是這樣的,某天夜晚,22歲的珍妮佛在家中熟睡,一名黑人男子持刀非法入侵住宅並且強暴了珍妮佛。珍妮佛保持冷靜接受即將被強暴的事實,被性侵的過程中,試圖在昏暗的光線中記清楚嫌犯的特徵及其他可供辨認的線索,並成功從犯人魔爪逃脫,躲進鄰居的家中,報警處理,警方依珍妮佛的記憶畫了一張犯人面部素描。幾天之後,警方給珍妮佛看了六張黑人男性的照片,她只花了五分鐘就指認出嫌犯。在距離案發11天後,珍妮佛在警局準備指認嫌犯,七名黑人男性列隊在珍妮佛面前,並從這七名當中指認編號第5名黑人就是當天在夜晚性侵她的男子!同時,他所指出的黑人,正是她日前所指認照片中的人。
這名黑人男子,就是羅納德,同樣也是22歲。他不斷強調自己清白,堅決否認涉案,但因為口供前後不一、加上本身有性侵前科,更因為他是黑人而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種種原因讓陪審團先入為主,認定就是此人性侵了珍妮佛,目前只不過是在做困獸之鬥,法官亦不採用對羅納德有利的證據,最後在充滿瑕疵的指認程序和蒐證過程,以及證據力薄弱的情況下,將羅納德定罪入獄,這一關就將羅納德關押了11年之久。後來,1994年DNA鑑定技術發展,羅納德請求律師聲請DNA鑑定,終於還了羅納德清白,結束了這長達11年的冤獄。
珍妮佛得知羅納德並非犯人的事實之後,震驚到說不出話來,當初一口咬定羅納德就是在當晚強暴她的人,信誓旦旦地認為就是此人,她要這個黑人男子付出代價,讓他在監獄裡終老一生,而現在警方卻在11年後告訴她全都搞錯了,嫌犯另有其人。因為她的誤認,造成這名男子無辜入獄,這整件事實在錯得離譜,珍妮佛罪惡感油然而生,恐懼、困惑、悔恨等複雜情緒如海浪般排山倒海而來,而且還要在自己的丈夫和三個孩子假裝鎮靜。她只要回想到這個男人因為她而失去了11年的光陰、失去了11年與家人相聚的機會、失去了11年做任何事的自由,她就感到愧疚而哭泣,同時也害怕羅納德會不會來找她算帳。珍妮佛終於在羅納德獲釋二年後,內心的糾結想做個了斷,她鼓起勇氣想與羅納德見面,想當面對他說抱歉。
「就算我用盡我剩下的生命來告訴你我有多抱歉,那也沒辦法表達我真正感覺的萬分之一,你會有原諒我的一天嗎?」珍妮佛說。
「我原諒你。我並不生你的氣,我不要妳剩下的人生都戰戰競競地擔心我可能會來找妳麻煩,或傷害妳的家人。若妳四處張望,我一定不會在那裏伺機而動。我想要的只是我們都能繼續往前,擁有快樂的人生。」羅納德說。P.274
多麼令人感到寬宏大量的一句話,羅納德被關了11年冤獄,對於眼前這個害他坐了11年牢的女人,不假思索地說出我原諒妳這句話,他選擇了放下仇恨,更希望這個女人能夠幸福。日後這二個人也成了好朋友,更出版了這一本書,對,你發現了嗎?這本書的作者就是他們二個。
我看完書之後,怔怔的望著書名,突然覺得中文書名有雙關,故事就是從珍妮佛"認錯"人開始,導致後來才要跟該名被冤者"認錯",突然間覺得中文字博大精深,「因認錯而認錯。」就是描述這本書的最佳寫照。本書推薦給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