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德國律師就其曾承辦的700多件刑事案件中挑選出的幾個案例。
看完有許多感觸。
任何身分地位的人都可能成為加害者,也可能是受害者。在同樣的情境、條件與衝擊下,如果是我們,又會做怎樣的選擇?
加害者破壞了整體社會平和的現狀,大眾則期待著法律公平制裁,希冀處罰的結果得以撫平每個可能成為下位被害者恐懼不安,
為避免政府濫公權力而過度侵害人民權利,導致無辜人民捲入司法。法律有各種基本原則的限制、無論是程序上或實體法律內容都是。
基此,法律有其有限性,有他無法觸及無能為力的所在。
在本書許多案例中,我們感到法律的無能為力。有些加害者的犯罪動機,我們憐憫也為其哀傷,但終究法律還是得給予相應的懲罰(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太重)。
然而也有人熟諳法條,明明他就是兇手卻得以藉此脫身,執法人員只能束手無策。
當然也並非所有案件都能有圓滿的結果,有些案件至今因證據不足而無法將很可能的兇手繩之以法。
最後一篇「衣索比亞人」讓我有著很深的感觸,在德國抑鬱不得志最終犯罪的德國人逃到衣索比亞,
在衣索比亞感染瘧疾死裡逃生而在衣索比亞的一座高山咖啡園村莊中找到自己的生存價值,
為了增加村莊的收入,他改善收成後運送的方式、減少中間人剝削村民、減低咖啡果的耗損率、改良咖啡曬乾的程序、提高咖啡品質。
聘請教師教導村莊孩童識字、請醫生來教導簡單的醫衞常識。(這根本是電視上會看到的超勵志採訪內容)。
隨著名氣逐漸擴大,被當局盯上的他被請到當地德國大使館,
在沒有機會與在當地的妻小與友人好好道別之下,就被帶回德國受審服刑。
在服刑三年後,他藉著外出放風的時間,想回到家人身邊想瘋的他,又再度走上不歸路。
究竟刑罰的目的為何?這是法哲學上的問題,也是現代人所爭論不休的課題。
法律確實有著讓社會大眾感到安全的作用,
但是否我們都忽略了,其實法律終究有其無法處理,有其限度的時候。
當我們責怪法官、檢察官或司法從業人員時,我們曾經考量過他們所受的限制與遇到的難題嗎?
很值得閱讀,也很值得藉由各個案例讓我們深思的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