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陣子突然認識了很多司法人士,因此對犯罪和法律興起莫大興趣,買了這本書想更了解關於犯罪的一些內幕,結果發現自己果然也有很多偏誤!
作者是英國人,大多是提到英國現況,並英國其實是跟台灣很類似,警察不能隨便開槍,對抗爭事件也很溫和的國家,但因為歐美語系的關係,他裡面也經常提到美國的狀況。
裡面針對各種「說到犯罪時我們浮上腦海的刻板印象」引用真實數據去駁斥,下面概述一些我覺得特別有趣的。
● 迷思三:罪犯的職業生涯
作者也針對毒犯、各種小偷(特別是偷藝術品,大家想像成羅蘋的犯罪們)做了一個澄清--這些利潤都沒有我們以為的豐厚,特別是藝術品,因為沒有銷贓管道,所以根本無法變現,許多罪犯犯案手法拙劣就罷了,大部份的人變現還變不到其物品的 1/10 價格。
而且所謂「幹了大案」的犯人們,多半都只是衝動犯案,沒什麼計劃,而且,還大部份沒什麼經驗。
不過,這章在開頭時舉出一個宛如瞞天過海的超級精彩大案,然後作者舉這個例子來說明為什麼我們的想像都是跟瞞天過海一樣的情節,因為遇到這種百年一遇的案子(而且居然被破案了)才會有大篇幅的報導,然而,這些人還不就是被抓了。
犯罪的收入其實不是很多,所以 99% 的罪犯,都有其他正常糊口的營生,包括毒犯。
● 迷思四:犯罪組織
提到犯最組織,浮上腦海的是什麼呢?可怕變態的刑求?有私人軍隊的毒犯機構?還是有跨國海運的軍火走私?
事實上~以毒品販售來說,「毒品是一個利潤非常薄,卻又被灌超多水報導」的東西,文中引用各種政府單位針對毒品市價估值的算式,解釋其中為什麼其實算是灌了很多水的原因。
作者還說,我們以為犯罪組織都有超緊密的組織,神秘複雜的入教儀式,跟各種剎血為盟的規定,其實,並沒有,大多數的犯罪(高達八成以上)成員間的合作關係都很薄弱也沒什麼交情,而且最好犯完案就從此不要聯絡,否則才容易互相牽連,因為非法的壓力,組織越龐大則越容易被抓,大部份的犯罪合作都是點對點式的,真正有我們以為的組織,都是合法登記的公司。如,美加境內最大宗的走私菸,就是掛牌上市的香菸公司在做的,他們明著也賺暗著也賺~
當然,書中也解釋了原因,我覺得滿說服人的,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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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貧窮其實不見得引起犯罪,住在富人區或住在貧民區,也不見得就一定能預測犯罪率,當然有時有相關,不過沒有我以為(應該也就是大家以為的)那麼相關。
基因也不見得就影響了犯罪,這點大家應該都很認同,不過書中提出反例,表示現在的確研究有導向一個奇妙結論,就是「某些人因遺傳因素較無法控制個人衝動,於是他們的確犯罪機率較高」。
但一個因為具有較容易失控的基因而失手殺人的兇手,法官該因為基因因素而對他從輕發落嗎?針對這點書中也舉了很多案例,算是滿哲學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