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同角度與例子論述尺度與人們感知生活的關係。書中提及兩個印象深刻的例子,一是Surrey Nanosystems把Vantablack的創作使用權授予了藝術家Anish Kapoor,二是交通設計師Hans Monderman處理荷蘭小鎮Drachten市中心某個死了兩個小孩、功能不彰的交叉路口。
前者引起了主張藝術應是開放共享的創作者們發起sharetheblack運動;後者撤走路口所有告示牌跟號誌,讓飲食攤販跟行人更靠近街道,並設置更多公共藝術作品,不從汽車與交通系統的角度、從行人和駕駛的動能性重塑交通,實踐「共享空間」的哲學。
後者乍看像是類似徒步區或以人肉當號誌,感到驚悚,同時疑惑「共享」的概念延伸廣泛,終究還是要靠教育或是傳播到人們腦中,慢慢在生活習慣中養成直覺性的反應嗎?那麼地域性的習性是因為沒有建立起概念?或還是要靠教育人們概念以「糾正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