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這類入門書、指南書(介紹書種、文種的書)時,常會有個問題:是應該先多讀些其中指涉到的書,更能掌握指南中盤列的比較或觀點,並避免陷入特定框架;還是先看完指南,更有利於建構背景知識。讀這本書時,同樣也被這點所困擾:讀的推理小說不夠多,所以只能挑著章節去著墨。
原來是為了回顧以前讀的阿嘉莎作品而借閱此書,畢竟本書作者曾經於訪談中評論以阿嘉莎為代表的推理小說黃金時代,其作品並不現實。想說透過此書,看看自己目前對於推理小說的理解是否更成熟。經過作者一個章節對阿嘉莎作品「委婉」的評論後,我想其實這就是一個文學上的傳統論戰:文以載道之必須與否。如此想想,名偵探柯南(尤其是電影版)某種程度上倒是完全承襲了阿嘉莎路線——娛樂至上。(不過度鋪陳動機這點也是,柯南便曾經在卡通中直言,兇手動機對他來說並不重要。)
詹姆絲以阿嘉莎作品主角所言,來講述該時代的推理作品如何將格局做小了:「我對謀殺案抱持著中產階級的態度:不以為然。」是否需刻畫人性,我想只要不是刻意貶抑其他文種,甚或攻擊別的作家(比方亞森羅蘋對福爾摩斯所做),小說本就各有風采。不過詹姆絲的觀點,讓我突然感知到在讀阿嘉莎的瑪波小姐系列時,為何總聯想到珍·奧斯汀。那種「英國鄉村」感,既是小說家給讀者們形塑出一個主角在其間活動的社群(獨立的、封閉的),也是我們在不同小說或是影視作品中,想像出來的清晰圖像。是以,阿嘉莎或珍·奧斯汀不需多給小說所處的背景細加鋪陳,我們便有概念。
對於福爾摩斯的理解,則是讀這本書的意外收穫,與阿嘉莎的鄉村背景不同,住在貝克街上的福爾摩斯,帶來另一番都市風味。好玩的是,近期正巧追完影集《新世紀福爾摩斯》,這部影集得到的正面評價,與詹姆絲給福爾摩斯的評價不謀而合:福爾摩斯是維多莉亞那個時代的產物,是英國男性可以能夠理解的人物,奇妙的是,他也反映了我們的時代。所以《新世紀福爾摩斯》最成功抓住的精髓應該正是這個,創新時空背景但扣合原著精神,這使得福爾摩斯一直都與讀者相貼近(就算跑進柯南電影也不奇怪(secr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