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讀完《傲慢與偏見》的時候覺得不是非常合自己電波的作品,但是因為朋友很喜歡這本書,加上周遭看到的好評價,兩年後再度挑戰(?)。不曉得是心態改變、還是這次比較集中一口氣看完,雖然不至於到朋友的「超愛」、「重讀好幾遍」,也比印象中還要有趣不少!
第一、二次讀《傲慢與偏見》,還有之前看過《艾瑪》,目前讀過珍・奧斯汀的作品裡面,都有會讓身為讀者的我連帶感到羞恥或尷尬的段落。《傲慢與偏見》裡的,就是女主角伊莉莎白的家人在外人面前出醜、旁人羞愧而本人毫無自覺的段落,對我而言最難撐過的就是最小的妹妹莉狄亞與葦翰的結婚……不過我撐過去了!
現在我覺得自己能夠理解為何這本書對許多讀者都這麼有魅力──女主角活潑直率、與人對話時常有機智的對應,被無禮對待的時候也不會一味承受而是選擇反擊;男主角也不愧是讓眾多讀者心動的男人(不會形容);幽默貫串著整個故事,戀愛線也有讓人滿足到拍手的地方(?)
簡單總結的話,就是比第一次看還要覺得有趣!偶爾讓人相當尷尬不曉得是不是作者故意的,不過是稍微影響到我體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