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8

「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橫跨近30年,13場關於愛、自由、人生及法律的對話 BY 壹團 ⛄Scarlett惠惠

第一次知道RBG是看了關於她的紀錄片,以及電影「法律女王」,但其實在大學本科時所上的英美法隱約還有印象美國曾經過的這些爭議案例。這本實屬法律人應當要閱讀的書籍。
以下一些摘錄(書的內容十分精彩,很難用言語形容,但讀完真的覺得RBG是非常令人欽佩,偉大的大法官):
1、不要因為一個人是男的或女的,就把刻板印象往他們身上套。也許大多數人的確合乎刻板印象,但也有人不適合這套框架,他們應該能自由選擇、能自由活出自己的人生,不因為他們的性別而收到局限。
2、婚姻是平等個體的結合(Marriage Between Equals)
3、
Q:如果為了守護憲法的價值,您不得不與不受歡迎的那方站在一起,您會怎麼想?
A:如果我們不喜歡的人就不保護,我們自己也會失去保護。第四修正案講的不是你可以搜查壞人,但不能搜查好人。
-雖然我們覺得有些言論很討人厭,但只要他們沒傷到人,他們就有權利表達意見。政府不能審查我們不喜歡的言論。
政府不能告訴我們該想什麼、該說什麼、該寫什麼。只要我們沒有危害別人,這個權利就必須被尊重。
4、不要拿「不」當解答。如果你有夢想,有你想追求的東西,你也願意為實現夢想付出必要的努力,就不要讓任何人對你在說你做不到。
5、像憤怒和妒忌這樣的情緒無濟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