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漫長的謀殺,施虐者一步步、一點一滴地削弱受害者,施加虐待,緩慢侵蝕一個人的心靈,直到他/她不再覺得自己是個人為止。
全球每天平均有137名女性死於親密伴侶或家人施加的暴力。
聯合國調查說:「家庭是對女性而言最危險的地方」
家本來應該「無情世界中的避風港」,而這正是家暴如此站不住腳的原因。施虐者是你認識的人,是聲稱真心愛你的人。
對於家庭暴力,最佳的介入時機,是在事情尚未惡化之前的輕罪階段。
而對受害者最重要的幫助,是確保他們離開施虐者之後仍可以生活。因為施虐者常常傾向於截斷受害者一切的人際支援與金錢,好讓受害者離不開他。
施虐者高壓控制,支配與控制受害者生活的每一個面向。
控制他們的外表、飲食、衣著與來往的對象。隨著時間的流逝,施虐者慢慢切斷了受害者擁有的一切出路,包含家庭、朋友與社會。最後,高壓控制竊取了受害者的所有自由。
這本書匯集了許多案例,每個案例都有相似與不同之處。
受害者平均需要嘗試7次才能離開施虐者,主要原因可能是在於經濟能力與支持系統的不足,或是司法機關輕縱施虐者,使得受害者感覺無處可逃只能屈服以求生存。
受害女性經常有這樣的想法:那就是女人是家庭精神生活與健康的守護者,讓男人做出改變是女人的責任。
但實際上施虐者完全能夠與其他人友善相處,這顯示出他們的施虐行為是一種選擇。
施虐者會美化自己的暴力與嫉妒心。
「我太愛你才會這樣」、「要不是因為你那樣,我才不會這樣」,都是在推卸責任與否認自己的過錯。
留意「只是」、「要不是」與「但是」等說詞,這些詞彙相當精闢地總結了暴力男性的態度。施虐者在談到自己的暴力行為時,常常用「我們的」、「男人的」或「社會的」暴力來形容,而不是使用「我的」暴力,將一切都歸責於一個群體而不是自己。
在書中提到的案例裡,法庭受審時,施虐者證詞中完全未曾提起受害者的名字,彷彿對方並不是個人。
施虐者維持權力與控制的8種方式:恐嚇、精神虐待、孤立對方、否認與指責、利用孩子、霸凌、經濟控制、強迫與言語威脅。
施虐者通常有自戀或控制傾向,當發現無法再控制受害者時,是受害者被殺的高危險期,例如申請保護令或離婚後。
所以才會有幫助家暴受害者連夜搬家逃走的搬家公司。
雖然有那麼多案例,不過我印象最深的其實是作者詢問幾乎貫穿半本書的家暴男與前妻。家暴男說自己已經改過向善重新做人,但前妻的回話很清楚是對他的說法嗤之以鼻。
「她表示,她已經學到教訓,之後再也不會受任何男人的氣了。」
受害者終生遭受暴力對待的長期後果:大腦迴路會重組,以生存為唯一目的。受害者會把注意力都放在微不足道的問題上,因為在混亂與恐懼時難以思考未來。當受害者經過一、兩天或一週的冷靜與沉澱,基本需求都獲得滿足後,他們的狀態有所好轉,就能夠放眼未來、做出明智的決定。
願所有人都能逃離以愛為名的虐待與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