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段時間我對法律突然產生一點興趣。所謂的興趣,不過就是買幾本法律相關書籍回家供著就沒翻閱了。在那段期間裡我想,既然想瞭解法律,那應該要了解法律之母—憲法(不知道是否可以這樣說)
這本書講述臺灣這塊土地上法治觀念的引進與中華民國憲法的演進。從日治時期與國民政府時期實施惡法隨意定罪人民,開啟人民對民主的追求、威權時期的黨國體制,到李登輝民主化時期,讓我深深體認到威權的體制的建立與民主的追求都不是一蹴可就,不論是過去的威權時期或是現在的民主社會,都需要維護民主價值。
書中有一段提到過去大法官作為民主的底線卻未能守護人民,在當時甚至做出違反法學理論與憲法的解釋,為政府侵害人權打通門戶。試想如果我是大法官,在當時的政治環境裡我也沒把握會怎麼選擇,但會提醒自己要記得漢娜.鄂蘭對於納粹屠殺的核心主張:只要你參與了執行,你就有可能背負起責任。
除了過去的歷史外,書本的最後探討現代的人權議題,包含同志婚權抗爭、疫情期間隔離與限制、網路言論的控制,這些相當值得關注。推薦給想瞭解中華民國憲法過去、現在、未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