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將佛洛依德的人格三個部分:自我(即為理性的自我)、本我(即為享樂的慾望)、超我(即為道德良心)之中的前二者以騎象人與大象來做比喻。
作者認為騎象人像是顧問、僕人,而不是老闆、國王,更不是能緊控韁繩的優秀馬夫。
騎在大象背上的騎象人看得遠也想得遠,可以幫助大象做出更好的選擇。
但是,騎象人無法在違背大象本身意願的情況下命令大象。
「想在拔河中贏一頭氣得半死或害怕驚慌的大象?門都沒有。」
騎象人或許可以暫時得逞,藉由用力拉扯韁繩逼大象就範,如同人們運用意志力做的許多事情。
然而,騎象人與大象對前進方向的歧見愈大,就會愈快耗盡意志力,例如「不要想到白熊」。
換個角色來看這項比喻,如果今天我要說服另一個人做出改變,但卻沒能打動他們的大象,只單獨說服了騎象人。
那麼,最多是讓騎象人知道正確的方向而已,卻無法產生內在的動力。
或許對方一時半刻可以拖著大象往前走,但是肯定沒有勝算、無法持久,騎象人最終會精疲力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