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第一部建構人類學的基本概念:從演化論談到社會達爾文主義,引出研究伊努特人的德裔美籍人類學家 Franz Boas 提出文化相對性的概念,再從全貌觀(holism)與比較觀(comparativisim)、民族學(ethnology)的討論到如何「平衡」民族中心主義(ethnocentrism)和文化相對論(cultural relativism)雙方的影響。也完整地定義文化:文化是一個意義體系,是人類所共享、協商而成,其由知識構成、透過濡化習得,在實踐過程中,文化形塑經驗並產生行為(而行為本身並無意義)。
民族誌一章中,解釋其應以「當地人觀點」具體資料記錄文化的組織與架構、行動與行為,美國人類學家 Melinda Wagner 整理出參與觀察會經歷地四大階段:進入(entrée)、文化衝擊(culture shock)、建立和諧密切的關係(establishing rapport),最後才是文化理解(understanding the culture),重視報導人的福利與人身安全。波蘭裔英國人類學家 Bronisław Malinowski 強調文化功能論,但其多以局外人身分(客位 etic)理解民族科學的過程,也遭致其他人的批評(認為應從主位 emic 了解初步蘭人的巫術等知識),而後美國象徵人類學代表人物 Clifford Geertz 則主張民族誌書寫為詮釋科學,非精確科學,從而開啟新格局。
本書第二部則探討多個人類學重要議題:從覓食生活過渡到動植物馴養培育的文化演進(cultural evolution),至今產生階級與無法使民族國家單獨存在的複雜的政治經濟結構;區分生物性別(sex)與社會性別(gender)並理解後者如何受不同文化影響,解釋替代性別(alternate genders)、性別角色之間的權力關係乃至女性主義人類學;親屬的稱謂標籤,亂倫禁忌(incest taboo)、外婚(exogamy)與內婚(endogamy)的案例,多偶制(polygamy)等不同的婚姻定義所衍生的、對身邊之人的權利義務;自然與日常之外,宗教本身與代代相傳的神話(mythology),凸顯信仰與理性、知識長久的對立,宗教的功能和意義比起其真實性更受人類學家關注,且大多數人都容易受「懷疑的傳統」(美國民俗學家 David Hufford)影響而先入為主地判定其假,但倘若能以真正的「當地人觀點」去嘗試理解,則信仰與知識則有機會不再敵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