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因為喜歡八尺門的辯護人,進而好奇唐福睿的這個作品。然而這個故事真的很令人不舒服,上次看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就已經噁心一次,這次邊看邊想,奇怪我幹嘛又要看這種故事?
敘事一樣從法律事件著手,作者一樣很擅長從法律觀點描述很多事情,落落長的法條解釋來還算吞得進去。只是總覺得有些說法有點牽強,邏輯看似脈絡分明,可明明就強詞奪理。故事也更多從加害者的角度出發,對於受害者的描述我覺得還是單薄了點。最後的描述彷彿受害者都可以過得很好,反倒是當初只是律師一職的主角,困在過去的陰影裡,倒好像他的創傷大過於受害者們?這個同情的觀點也太牽強,不禁覺得作者也許對於性侵受害的創傷或許瞭解不夠吧?
反正讀完就覺得,以後再也不要看這種類型的作品了,噁心的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