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書名,本書是不知其名小人物的故事。作者除了參考縣志以及縣官的回憶錄,比較特別的是把蒲松齡的小說故事穿插其中。據作者的說法,這是為了補行政紀錄、傳統歷史著作的不足,更是為了描繪出上述著作鮮少關注的人們心理慾望、情慾揪葛。(P27-P28)姑且不論小說的史料價值爭議,至少讀起來是很有人味的。
在主角王氏登場前,作者用了一些篇幅,從故事地點郯城出發。郯城從明末開始歷經民變、飢荒、盜賊、河川氾濫、清兵劫掠,無人能倖免於難。人口大量減少,耕地面積銳減,百廢而無人願舉(P45富人不願重建縣學,寧願在自己家裡找人授學),固然有孔子向郯子問官的遠古榮光,廢棄的寺廟內也同時有著道德低落見不得人的勾當(P51-52)。
接下來是經濟問題。雖然政府利用層層的地方分級,加強控制與收稅能力,但是由於郯城位於交通要道,道路的維護驛站的運輸服務到過境官員的照顧,讓郯城稅收始終無法收好收滿。(P82-83)耕地銳減更讓問題雪上加霜。而稅制的問題,更加大窮人負擔。像是科名的地主能豁免繇役,就會有人把土地轉移到這些地主名下以避稅,這樣的結果使得有靠山的人得以減稅,富人也得到追隨者。(P92-93)其他還有像是官銀匠的上下其手(P88統一用白銀付稅後,錢要換成白銀才得以繳稅,銷鑄白銀的工匠應運而生),地主找人充人頭這類就算放到現代也不意外的手段。可以想見百姓負擔之重以及官府的無力窘迫。(P105有個官府對抗地主的案例,但最後也不了了之)
官方態度標榜貞節,卻產生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法律。像是改嫁者,其夫家財產與妝奩以聽前夫之家為主。(P124)以及婦人亡夫而無子守志者,由族長擇人繼嗣。(P126)可以想見,前者讓親族有動機強迫寡婦改嫁。(P123列舉了縣志中一些寡婦的悲劇故事)而後者,作者在書中提到了一個企圖奪產的故事。(P128)除此之外,雖然政府鼓吹儒家思想,但就算每個人的名字都取自完美無瑕的儒家德目,分家產的惡鬥也是毫不手軟(P134),書中也舉了一個土地糾紛引起的挾怨報復(P148),以及官府怎麼對付擁有私人武力的地方惡霸,但也僅只於主犯的審判,書中沒看到任何對遺族的補償。
王氏的故事在最後登場,簡單說來,就是已婚之婦私奔卻被愛人拋棄,只能躲在家附近的道觀,而後丈夫發現並和鄰人起衝突。最終王氏被送回夫家,幾個月後劇烈爭吵後被丈夫殺死,丈夫還試圖嫁禍給曾起衝突的那位鄰人。故事乍看之下有種玫瑰瞳鈴眼的類戲劇感。而除了故事的描述,作者也分析了情侶可能的逃向與可能的未來。像是在法律上逃離丈夫已經是犯法(P190),這種亡命之徒身分可能會讓他們成為廉價勞工。(P192)此外,甚至是丈夫能引用的法律救濟,這除了能帶出社會的氛圍與習慣,其實說穿了會不會也是作者的一種憐憫,試圖找尋悲劇外的其他可能呢?而在最終的結語,作者交代了縣令斷案的經過以及判決。判決看似公允,人人各打一巴掌。但王氏的私奔原因,以及能夠自力救濟的方法,就是作者也無法回答,只能留給讀者們的問題了,因為史料中想必也未曾提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