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1

記憶七罪 BY 貳團 Wen Jing

本書探討記憶的七個問題,分別是健忘、失神、空白、錯認、暗示、偏頗與糾纏。
「健忘」指的是記憶隨時間消退。比如漸漸想不起來過去某段時間做了甚麼事。
「失神」是心不在焉,所以不能記下來。像是不小心掉了眼鏡,卻忘記當初放在哪裡。
「空白」指的是雖然記得卻想不起來。最常見的是遇到好久不見的同學,打招呼時卻想不起對方的名字。
「錯認」就是錯把馮京當馬涼,誤把幻想當真實。比如把看見的報導誤以為是自己先前的記憶。
「暗示」指的是受到誘導而扭曲了記憶。比如三人成虎就是一個例子。
「偏頗」是根據目前知識與信念,改寫過去的記憶。就像選舉結果出來,那些原先支持當選人的選民,會誇大選舉前自己對那個人勝選的信心,認為自己早就知道會是這樣的結果。
「糾纏」是讓人困擾的記憶揮之不去。比如不斷想起遭愛人背叛的往事。
作者舉了一些研究,分述不同情況下,記憶是怎麼運作的。比如「健忘」的章節根據實驗告訴我們,重複相似的刺激,記憶品質會變得不好。了解記憶有這樣的現象之後,我們可以避免自己連續好一段時間學習相同科目。書中也介紹了記憶術,打破我們對記憶術美好的幻想,因為記憶術是需要耗費心思練習的能力,不一定實用。這本書還有一個特色,那就是作者喜歡引述文學著作的話語,來闡述記憶的本質,讓這本書增添一點溫度與美感,也讓讀者更好融進記憶理論中。而書裡特別讓我震撼的,是關於目擊證人的指認。比如警方常用手法是讓嫌疑犯站成一排,請目擊人選出最像的一個。根據記憶研究,這個方法大有問題。因為證人是挑一個最像的,而不是真的完全符合犯人的模樣。即使犯人不在其中,證人也會從這之中選一個出來。研究認為,應該請目擊人一次看一名嫌犯,才能避免這樣的問題。此外,雖然陪審團會比較相信有信心的目擊人,但有信心跟指認正確與否並無關聯。甚至警方先入為主,暗示哪一位比較可能是犯罪者之後,證人反倒自認看得更清楚。
作者也提到了童年經驗高度的可塑性。所以用催眠、誘導等暗示技巧,都會提高產生虛構記憶的風險。
除了讓我們知道記憶比想像還要脆弱之外,作者也試圖用演化角度告訴讀者,雖然記憶容易出錯,但這些出錯的原因背後也是有好處的。比如遺忘是為了不讓資訊超載,對自己偏頗的正向看法是為了有動力走下去⋯⋯
總而言之,我很喜歡這本書。內容淺顯易懂,貼近生活。想了解記憶是怎麼回事,可以用這本書開啟對記憶研究的了解,破除日常迷思,更加留心記憶背後的來源與信念。那或多或少能應用至生活中,增加學習效率,降低對記憶的扭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