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作品之一,全書以一個字貫穿全場,就是「冤」字。看完之後,腦海裡餘韻繚繞,主角狄雲也太冤了,一個鄉下來的不黯世事小伙子,甫踏入城市就遭人陷害竊盜、強姦等罪名入獄,五支手指頭被斬斷,原本情投意合的師妹也誤會,之後反嫁給仇人,然後受了好幾年的冤獄,不僅如此還被鐵鍊穿過琵琶骨,全身無法出力,什麼狗屁倒灶的事全讓他遇上,上述還只是一部份,雖然最終也是因為某些奇遇習得神照經及血刀刀法,成為絕世高手,但是這過程非常千辛萬苦,甚至乾脆一死了之算了。
本書的故事著重在劇情的發展,並沒有太多武打場面,也沒有太多狄雲開外掛的片段(除了因窒息而打通任督二脈外),比狄雲更搶眼的反而是身上的烏蠶衣,履履助狄雲逃過死劫、化險為夷(怎麼跟韋小寶那件有點像),總讓敵人驚訝這手怎麼打不死人而露出破綻。
劇情的主軸就是一個奪寶大作戰,為了寶藏,可以六親不認、血刃師父、殺害師兄弟、戕害徒弟,眾叛親離也在所不惜,這取得寶藏的欲望,可以大過任何親情、友情或愛情,人性的貪婪、人性的醜陋表露無遺,卻也令人匪夷所思,如果得到寶藏,真的可以無親無友的過日子嗎?
眼見不一定為憑,這大概是我看完後最想喊的一句話,喊給所有誤會狄雲的人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