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5

暗黑者 BY 壹團 Van LU

暗黑者1~3

『私刑正義』,乃一種有罪推定的懲罰形式,通常由暴民或自發性組織在沒有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執行對其認為應受罰者的懲罰。而懲罰的手段也端看所謂的自發性組織決斷,然而,所謂的『自發性組織』所懲處的『惡人』,真的是普羅大眾所見的『惡人』,抑或是僅為自己心中的『惡人』。書中的『惡人』,是一連串意外下被刻意製作出來的『私刑正義執行者』,自小被灌輸、教導因法律已失去效用,僅能用自身的能力執行私刑,還社會大眾公道。利用民眾與論挑選『惡人』,並公開的發出通知,挑動警方的神經,展開一連串的攻防。擷取書中:『法律有時的確並不完美,有些罪惡超出了法律的懲治範圍,而有些人則可以耍手段逃脫法律的制裁;但我們絕不可因此而捨棄法律,相反,我們應該努力去完善她,去捍衛她,即使犧牲自己也在所不惜。而這樣的犧牲,才是有意義的。』,法律一定有不完美和不能及時的問題,我們應該是利用修法完成完美,而非執行私刑還沾沾自喜自以為自己是正義,這樣的正義,到底是惡人的正義,還是好人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