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外遇事件,總是引起媒體競訪,在最近應該是藝人翔&忻、馬&王,在之前也有呂麗絲(?)的討論,我總有個疑問,如果和已婚男生談感情,總是女生最後沒工作或是消失(不在螢光幕前),而男生繼續在抬面上活躍(看起來沒影響!?),甚至在某些國家或文化中,女生被處極刑或處死,那麼理性來說,所有女性都不該和已婚男性談感情,不會有婚外產生。然而層出不窮的多數是已婚男性的婚外情(這也許是已婚女性婚外情總是比較隱密沒被發現),這是我看這本書之前,想要解決的疑問。
我想知道是
1.人為什麼會想要婚外情?(因為很容易被發現,而被發現之後,可能是離婚、親情的分離及人際間的壓力,失去一切的感覺並不好受)
2.愛與性是否真能分離?(如果對方告訴我,我們只是聊聊天,沒有性;或是我們只有性,我愛的是妳/你,算不算是婚外情)
3.如果你或你自己的朋友有婚外情,你會告訴伴侶(或朋友的伴侶)婚外情這件事嗎?如果你或是你的朋友是外遇的當事人,是否該坦誠讓被外遇者知道?
4.婚外情之後,怎麼修復感情?(很多時候並不是想離婚就能如願的,我個人走分開的選項,所以特別想知道修復這件事。)
這本書中,作者其實是把外遇的行為中性化,不試圖批評這種行為,她是一個治療師,以這種方式能探索出各種不同外遇行為背後的意義。
傳統的婚姻制度,並不涉及愛情,而是一種經濟交換;親密感則是現代婚姻制度的核心,是一種看見我的內心、關注我的內心世界,需要對方的同理心及認可的概念,在現代婚姻觀,我們依然想要傳統婚姻所能提供的一切,包含安全感、子女、財產及體面的生活,但現在我們還需要伴侶愛我們,渴求及關注我們;我們要求同一個人給我穩定性、安全性、可預測性、可依賴性,也就是所有能使生活穩固的經驗;我們也要求同一個人給我們尊敬感、神祕感、歷險感和刺激感。我要舒適感、也要緊張感;我要熟悉感,也要新奇感;我要延續感,也要驚喜感、今日的伴侶,希望把一向分散各處的渴望,匯集到同一個屋簷下。
我們在婚姻概念中,加入了所有原本應該在婚姻之外尋求的事物,包括浪漫愛情的仰慕眼神,雙方共同放棄無節制的性愛,以及自由與承諾的完美平衡。過去的出軌是基於婚姻不提供愛與激情,現在的出軌則是因為婚姻需要提供愛與激情以及專注的關懷,但卻做不到。——在這裡,我的解讀是,現代人為婚姻加入了許多包山包海的想法,然而很多東西,其實是無法全然期待婚姻達成的,一旦對婚姻有著不切實際的想像,也許外遇發生的可能就增加了。
怎麼樣的行為算是外遇?這本書的作者認為外遇行為有以下三個構成要素(含其中之一或以上):祕密性、情欲效應、親密情感。很多外遇者認為祕密性,強化了他們的性欲、甚至認為再一次地碰觸了生命的本質。以作者觀點,祕密性讓外遇者展現自主權和控制權,而這樣的觀點,尤其在女性外遇者身上占多數(也許婚姻讓女性失去很多自主權和控制權?!)情欲效應指的則是性愛以及渴望:渴望得到他人的渴望、覺得特別、被看見和連接以及吸引注意力,這些感覺讓我們覺得有生機、有活力、有能量;親密情感指的是情感的投入,而情感的投入則在匿名、付費、虛擬等各種性質之間轉換,我的理解是用自己的精神心力、時間、金錢付出在一個人身上。
精神婚外戀,用於形容背叛行為並不涉及實際性愛,但卻含有原本應當保留給伴侶的不當親密情感,並導致基本夫妻關係變得淺淡,由於現代婚姻結合,是基於親密情感和全然誠實的理念,因此當我們將內心完全對另一個人透露時,感覺更像一種背叛,然而以作者的觀點,與他人的深入情感交流,也就是內心感受和需要的合理出口,不是婚姻能完全做到的,所以大家都對外遇採取最狹義的觀點:嚴禁性愛。
即使我們同意擴大範圍,伴侶的情欲自由,包括思想、夢境、回憶、心動、吸引力、還有自我的歡愉,是否需要和伴侶分享。在作者的經驗中,能夠成功維持情慾不減的,都是能接受二人之間的情欲神祕性的伴侶。作者認為我們在保護自身免受伴侶背叛時,會要求知情、掌控和透明度,也因此冒險,無意中消滅這個為了維持兩人之間的渴望而必須維護的空間。也就是說,你要求知情的內容愈多,愈容易保護自己免於背叛,而另一方面,則犧牲了情慾空間。
性欲對男性而言是一種尋求認可的溝通方式,讓他們可以流露各種被禁抑的情感,比如溫柔、軟弱、脆弱、需要撫慰,傳統上這些情感都不適合男性展現,然而他們透過性欲加以掩飾,在與其他肉體接觸時尋求滿足這些需要。性愛,其實是男性走入情感空間之門,作者認為正是由於男性的性慾是與伴侶關係之間密切相關,因此許多男性比較傾向於向外尋找不帶複雜情感的性關係,從而避開反覆出現的恐懼、焦慮和缺乏安全感;他們透過付費或匿名性愛,以尋求自由與控制權的程度,與他們的情感關係困擾的程度是成正比的。對男性而言,以付費的方式取得歡愉,就像他購買了自私的權利,不需多重情感互動。若以作者的觀點,這樣的狀況算是一種外遇,夫妻應彼此探討對性的感受,來彌補雙方以往不足的關係。
作者在經過許多案例後發現,婚外情(外遇)是一種尋找自我的方式,探求新的(或失去的)自我認同的表現,在書裡的案例,有很多人婚姻是很正常的,和一個社經地位不錯的人結婚,有著小孩,而這些外遇者自己也是個優秀的人,然而他們選的第三者,常常是自己不選擇作為伴侶的對象,藉由這樣的行為,外遇者把外遇視為另一種平行宇宙,重新塑造另一個自己,而通常這種外遇,被發現後會就此結束,即使是他們放棄原有婚姻和第三者進入婚姻,也無法順利。
某一方面,外遇是嚮往未曾活過的人生、或是重拾遠去的情感,或是安全與冒險的匯合。也許我們曾在生命中的某個路口和前情人分手了,在網路的世界中,很容易透過社交軟體再度相遇而因此激起這一段外遇;進入婚姻中由職業婦女變成家庭主婦,而伴侶外遇的對象則是和自己一樣的人,只是對方是職業婦女;有時候是婚姻的安全與穩定,再也激不起一絲情欲,而婚外情則激發情欲,讓外遇者感覺自己變得完整,這尤其常見於婚姻中認為失去自己的人身上。而這種對立的渴望,我們永遠無法消除。
外遇行為被發現後,被外遇者通常有自我價值感低落的狀況,其實是一種不被愛的感覺,最常出現的問句是拿二個人來比較:我比他/她不好嗎?為什麼你/妳會選擇她/他?你們都在哪裡做?怎麼做?他/她比我厲害嗎?而且妒忌和吃醋的感覺交織,另一種感覺則是被遺棄了,而這些感覺促使自責以及報復的行為發生,例如:這一切是我的錯,是我把他/她推向那裡的;多數的人是先憤怒而後自責以及反省,憤怒則引發強烈的報復心,在這樣的狀況下,以前自己願意退讓的、妥協的,變成了一種難以忍受的犠牲,我們開始一一計較起自己的付出,開始報復只是為了重掌權力,爭取賠償,摧毀對方(因為對方摧毀我們)。
然而理智上,我們必須做的是用紙筆寫下所有報復手段,以及修正自己的記憶—想想對方曾對我們的付出(也許是因為對方的某些付出,你才有相應的付出,也就是你的付出不全然是犧牲),而在最終二人能修復關係的關鍵,則在於是否關注雙方的關係,而不是自尊受到傷害,在這樣的狀況下,比較能出於體諒並希望了解對方出軌原因,而不是爭論對錯。比較有意義的問句是:為什麼是這個時候?如果我沒發現,你會自己結束嗎?現在事情公開了,你是感到釋放,還是希望不為人知?你覺得你該得到原諒嗎?如果我原諒你,你會比較不尊重我嗎?將焦點集中於分析,能夠促使二人各自思考關係中的問題,是比較能促進婚姻再往前走的重要因素;重建信任,與得知某部分的真相有關。提問時,應該以探討外遇意義為主要方向,真心誠意的好奇心有助建立溝通的橋樑,這是重新和好的主要步驟。而最終,無論是分手或是和好,讓自己快樂以及努力提升自己,而不是努力去傷害那個傷害你的人,才會是對自己比較好的做法。
婚外情該不該坦誠?取決於個人的價值觀及當地的文化,有些人認為隱瞞就是一種欺騙,有些人則認為隱瞞是一種尊重,主流觀點認為婚外情必須要坦白,才能和好。然而作者提出一個觀點:先問問自己,坦誠真的是誠實嗎?會有幫助嗎?是出於善意嗎?有時候說出來,反而讓被外遇者受到嚴重的傷害,也許保持沈默才是關懷的表現,最重要的是考慮對方得知真相後能否應對。在美國的文化中,坦白是主流觀點,然而在西非、比利時、菲律賓則偏向於說的委婉,在法國文化則是認為是溫和的虛假代表尊重,目的是留面子和讓大家心安,這種具保護性的掩飾,勝於直率揭露而導致大家公開蒙羞。
那麼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作者在書中提到,不該說的是將自己外遇行為合理化,而是應該對自己傷害對方的行為負責、完全坦誠自己的癖性,並承認多年來自己合理化外遇行為,不顧對方犧牲、傾訴對對方的愛,爭取重建關係。
看完書後,我想,應該所有人都可能外遇,然而怎麼避免這樣的事發生,正如作者言,「別人的錯,都是個性引起;自己的錯,則是環境造成」,可見錯誤是可控與不可控的差異。我們很難改變自己個性,何不減少外在的誘惑,讓自己可控因素增加,畢竟如果自己真的外遇了,就算事業不受影響,也傷害了那個曾深愛的人(或是仍深愛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