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0

毛姆短篇小說選集 BY 貳團 陳偉毓

看見是個平凡舉動,一瞟眼,一轉頭,街景就能盡收眼底,可當說你看見了一個人,你究竟看見了什麼:是看見他身上或淺或淡的襯衫外套,還是瞳孔上緣顫動的眼睫毛?是聽見了他話語中忽快忽慢的奇特腔調,還是掌握了他思徑的獨特軌跡?表象與真實,正好就是《毛姆短篇小說選集》裏的其中一篇,也是文學始終琢磨著,關於人永恆無法窮盡的複雜圖像。如何算是看見,更細緻一些,人們更偏向解讀成某種內外在符應,亦即某種舉綽會通往某種心靈意義,A之於甲、B之於C、左顧右盼之於焦躁不安、抱胸冒汗之於警戒緊張。我們最先預設人是沿著因果行走,因為你有這樣的感受,所以有這樣的外顯行為,但毛姆(W.Somerset Maugham)告訴我們並不是如此。比起疊縝密的資料公文,人心更像邊界模糊的多邊體,無法被幾個形容詞馴養,更多時刻,連我們自身都無法駕馭。所以需要毛姆,試圖從另一個角度觀看你我。

毛姆並不算默默無聞,但儘管著有眾人所熟知的《月亮與六便士》(The Moon and Sixpence)、《人性枷鎖》(Of Human Bondage)和《剃刀邊緣》(The Razon‘s Edge),他仍舊少被納入經典討論,反而以暢銷作家名之。對此,他在近於自傳的《總結》(The Summing Up)中面對了這個質疑。毛姆知道自己在優美隱喻、詞彙豐富方面或許不比其他大家,但他卻能看到「很多別人錯過的東西」,或許「得益」幼時患有口吃、身高不高而遭致揶揄的經驗,在惡意破口裏總是能看出人最純粹的部分,而這些觀察也成為往後文學裏的角色原型。

教導莎劇的老師曾說過,人性是個骯髒的字眼,並不是說人性本然就趨向腐敗,而是指在劇本等文學刻畫中,人性早已被視為浮濫標籤,在結尾成為無意義總括。就如毛姆於〈朋友有難〉中藉角色思考所陳述的:「小說與戲劇之所以經常和真實人生有距離,正是因為作者把其中的角色個性協寫得太過前後一致;當然,這也許有其必要性一他們不能讓角色自我矛盾,因為這樣會讓人不易理解。然而,我們ㄉㄚ大部分人卻經常自我矛盾,我們就是一堆矛盾特質組合出的大雜燴」。人性太廣、有太多的排列組合,說什麼也都是人性:於是全部都是等同全都不是,像小畫家油桶一按,畫布上無有線條去闡述細節、定義概念、創造願想,那塗上什麼顏色都沒有意義。

關乎線條,毛姆對於外表敘寫有其細膩之處。〈雨〉是篇後勁極為深沉的故事,描述醫生麥可法爾與傳教士戴維森兩夫婦來到一熱帶殖民地,因爲轉乘的船尚未到達,他們得要在民樓寄居,沒想到樓下的放蕩女子湯普森夜夜笙歌,連帶引發一串風波。戴維森是個極其激進的宗教擁護者,致力散播福音於邊陲地帶,也將罪的概念帶進素樸思維。他說,穿上拉瓦拉瓦(薩摩亞人的傳統服飾,樣式是將一塊布圍在身上)是不道德的,跳舞也該被杜絕。於是描述戴維森時,其言:

「他是個沈默而悶悶不樂的人,讓人覺得他的和藹可親只是基督教強加給他的責任」、「雙頰凹陷,顴骨又高得出奇,整個人死氣沉沉,卻長著一副肉慾的厚唇」、「......彷彿一團壓抑著的火,那火騷動著,讓人難以忽視卻又曖昧不明」。在實際摹物以及延伸象徵之間,毛姆很能抓到平衡,雖只幾筆,便能圈點出他最奇異的特質,甚至那些浮想聯翩也成為末尾伏筆。一開始戴維森雖說服湯普森,讓她屈於己身(被加諸)的罪行,「似乎藉由忍受極端的痛苦,才能確切獲得一條逃離痛苦的出路」,但宗教所粉撲之美德善行仍無法完整敷貼人性,那股最本核想觸摸誰的慾望。最後醫生那句「我懂了」,看似保留,實是一聲狠烈巴掌打在偽善者臉上。至於篇名為何命名為雨?那是在熱帶蠻荒之地瘋狂傾瀉、使人焦躁的隔離雨幕,人在當中,是無所依傍的真空。

書中另一個主題是對尋常套路做反轉,對諺語開個幽默玩笑,可我們知道有時那更貼近命運,例如〈螞蟻與蚱蜢〉、〈教堂司事〉,成功既是滑溜,常人所認為之失敗也就沒那麼難堪。對人的書寫也同樣不落窠臼,毛姆很敏銳抓到平常我們難以言之的狀態。〈蒙德拉戈勳爵〉中不信任自身能力的醫生及無法直視心中對他人厭惡的勳爵、〈療養院〉中因久病纏身,反倒對愛他的妻子感到慍怒的先生......人的處境或許很多前車之鑑,但從電影看、從小說看、和從自己眼中望出去都不同,有時典型與非典型僅差了幾公分,不過些微變因,我們就成了自傳中的新人物。
而我最喜歡的篇章是最後一篇〈愛德華·巴納德的墮落〉。故事是段三角關係,貝特曼、愛德華和伊莎貝爾三人在大學遇見,彼此都是好友,兩位男生都喜歡伊莎貝爾,伊莎貝爾選擇了愛德華,兩者簽訂婚約。後來,愛德華因故必須去大溪地工作,待一年後賦歸,但這當中約定好的書信往來卻漸漸平淡了,回歸的日子也一再延長。為了伊莎貝爾,貝特曼遂前往大溪地,欲將愛德華勸回。沒想到他在那邊跟惡名遠播的親戚成為朋友,整個人都變了,從充滿野心、欲開創一番事業,那位西裝筆挺的青年到恬靜清淡的小店職員,也和貝特曼說,他不想回去芝加哥那個富裕、奔忙、雜亂的城市。

這段主線明確,核心拉扯也很單純,是關於小確幸或大野心的生命抉擇,永不褪色的詰問論題,若借用今日詞彙,早在1921年愛德華就想當個廢青了。而外界依然殘酷,用了毒辣的「墮落」來形容他的選擇,仿若跌墜深淵。這的確是個難題,難在它有千萬種解答,與人的數目相同,所以毛姆也不打算用哲思拆解,他只是讓愛德華這樣說他未來的生活:

「......最重要的是,我會有一整片千變萬化的天空和海洋,黎明的清新,日落的絢爛,還有黑夜的深厚壯麗。我會在不久之前還是一片荒野的地方闢出一個花園,我會創造出一些東西出來。等到歲月不知不覺地流逝,我成了個老人,我希望自己回顧這一生,會覺得快樂、單純而寧靜。」

很簡單,卻意外令人感到舒緩平靜,你會相信這景象與人能結合在一起、也該融匯在一起:他所說的話譬喻了自己,也讓自己成為青光瀲豔的湖面,所言墜落,不過是瀟灑的趕赴某個地點。這正是毛姆筆法的細緻和精彩,將人的諸多外相溶進了故事,眼眶凹陷與否、髮絲色彩明暗、手指骨節粗細、種種都編碼成命運線索,並不突兀的,讓這樣一個人走入這樣一個未來:當你看見一個人,你究竟看見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