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2

德希達 BY 貳團 CH

(因為心得實在是寫到連自己都不知道在說什麼,所以非常樂意轉po出來荼毒大家XDD)

《德希達》是麥田出版的「閱讀哲學家系列」中唯一一本與當代法國哲學有關的書(是的,沒有沙特、沒有傅柯、沒有梅洛龐蒂、沒有呂格爾,也沒有列維納斯、德勒茲、阿圖賽這些人)。但是縱觀來說,《德希達》這本書帶給我的閱讀跟思考層面是愉快的。雖然因為歐陸哲學的論述方式本身就不好進入,但還是可以感受到作者Christopher Johnson很盡力地把前期德希達在 Of Grammatology (1967)裡的「書寫(writing)理論」以及如何批評李維史陀給講清楚,譯者劉亞蘭也是很盡力地把作者的話用中文好好地講。

Johnson說德希達的哲學很難,一是因為它是歐陸哲學(這根本一竿子打翻整艘歐陸大船啊,可是我怎麼覺得這評價對極了XDD),二是因為德希達的哲學不是一個系統性的哲學,而是一個透過與其他哲學家對話、反省、批判而逐步形成的哲學理論。所以要理解德希達,得先理解那些與他對話的人的主張跟理論。最後一個很難的原因是語言;並不是因為法文難以翻成英文,而是德希達本人的行文風格就是那麼咬文嚼字,就是那麼愛玩弔詭式的論述跟創造新詞。
這本小書像我一開始說的,主要是討論德希達批評李維史陀(Claude Levi-Strauss)在1955年出版的《憂鬱的熱帶》(Tristes Tropiques)裡的幾個關於文字與書寫的討論,而這些討論都呈現在德希達早期的作品Of Grammatology裡。

<南比克瓦拉的寓言>

對李維史陀的批判,德希達是從一個傳統的主張下手的,這個主張被他稱為「理性中心主義」(logocentrism)。理性中心主義宣稱書寫(writing)是一種從屬於言說(speech)的角色,而言說則是經常與理性結合在一起;至於書寫則有點像是對於言說的一個次要的補充。
理性中心主義雖然在西方哲學傳統裡一直都默默被預設著,但這個主張真正被放大則是透過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aaure)的語言學研究開始的。根據索緒爾,語言是一種系統。語言中語詞的意義不是獨立存在或是語詞本身就具有的,而是透過與詞跟語詞之間的差異而產生的。換句話說,這些語詞之間相互的結構才真正賦予語詞的意義,因此索緒爾主張語言學研究必須研究語詞之間的結構關係。這是一種結構主義的主張(structuralism)。

李維史陀早期在人類學跟文化研究的工作上很明顯地接受了索緒爾整套結構主義的觀點。例如,套用在他的民族誌田野調查中,李維史陀非常注重社會習慣背後的制度跟結構關係。而這章之所以取名為「南比克瓦拉的寓言」,正是因為這是德希達特別針對李維史陀對南比克瓦拉部落所做的田野調查進行分析、批判的。對於李維史陀的詳細的調查收錄在他的《憂鬱的熱帶》一書當中,裡頭他描述了書寫的出現是如何影響以及改變整個南比克瓦拉部落的社會結構,進而支持他的結構主義的主張。

基本上,故事可以簡化成南比克瓦拉部落裡原先沒有書寫這項活動,換言之,族人根本不知道怎麼寫東西。然後李維史陀透過展示書寫行為給酋長看,而且在酋長也不知道他的客人到底在幹嘛的情形下,酋長竟然有樣學樣地模仿李維史陀的書寫行為來展示他在部落裡的權力跟地位。

pp.29-31之間,作者Johnson整理了李維史陀的幾個論證重點:
1.書寫已經演變成菁英份子的特權。
2.具備高度生產力的人類史前時期是發生在缺乏任何書寫系統的狀態下的。
3.書寫基本上就是支配與收服,知識傳遞、交流溝通只是書寫的次要功能。
4.在發明書寫後,科學並不是真正在成長。
5.書寫在國際間的角色也是權力與操控的關係。

Johnson也沒說這幾個論點李維史陀是怎麼辯護的,但是他說這幾個論點,似乎被李維史陀拿來解釋成是一種「侵入」南比克瓦拉部落「天真良善」的社會風俗的寓言——因為書寫是一種權力、操控的展現。這就好似說,南比克瓦拉部落在李維史陀這群人類學家造訪前,是處在一種良善、天真、沒有階級關係的社會狀態。直到人類學家引進書寫至部落當中,此時社會結構就發生了變化,一種暴力式的變化。

德希達本人則是批判李維史陀的分析,轉而支持這套德希達本人稱之為後天說(epigentism)的觀點,「亦即,他把書寫的出現視為是某種突然的、任意出現的東西,一種外在的侵入而不是內在於南比克瓦拉社會的發展」(p.42)。在人類學家還未展示書寫之前,整個南比克瓦拉部落的租人在溝通對話上是純然的透明與公開,其中不參雜任何不對等的關係或發言權力。但是書寫活動的展示幾乎是瞬間降臨且破壞這種公開透明的談話關係,就像李維史陀自己也意識到的「[書寫的]象徵已被借用,而實體[實際書寫下來、記錄下來的東西]卻與它們毫無關連」,因而書寫是一種政治性的行為,而不是理論或是知識(傳遞)意義上講的。說穿了,書寫是用來奴役他人,而不是追求科學進步的工具。

對李維史陀以上的觀點,德希達全盤否定並批判,他的理由主要是在說明李維史陀的分析不是經驗上可以證實的。例如,李維史陀要怎麼證實科學知識並沒有在發明書寫前跟後得到長足的進步?又,李維史陀要怎麼說明究竟在新石器時代的我們會或不會書寫?

其實Johnson在書裡還引用了很多段德希達批評李維史陀的原文,但是我真的沒辦法從中獲取更多批評的重點,只知道德希達還點出了李維史陀必須預設說,在書寫降臨一個原始部落時,會有「奴役」、「欺騙」、「剝削」、「支配」等權力關係的產生。在Of Grammatology中他透過這些權利與結構關係的分析,德希達進行了典型的解構工作一一拆解每一個李維史陀所用到的概念,並最後導出為什麼李維史陀會這樣想的理由。答案很明顯,這正是理性中心主義在背後作祟的緣故。

<書寫的起源與暴力>

在這章裡,Johnson討論德希達攻擊李維史陀的第二個論點——關於書寫的本質究竟是什麼的問題。根據李維史陀的紀錄,南比克瓦拉人被他假設成是一種不懂得如何書寫的民族;即使在他們部落裡早就有一些類似點、彎曲線條等圖案在器皿上,但是李維史陀仍然認為這不適宜討書寫系統。可是德希達不滿意這種論點,他認為為什麼那些點根彎曲線條不能算書寫呢?到底怎樣才算書寫呢?非得是外來式的、侵入式的、暴力式的,才能算成是書寫嗎?

另一方面,李維史陀對於整個在南比克瓦拉部落的所見所聞都是帶著一種所謂的語音中心主義(phonocentrism)來進行的。這種觀點認為應該要從西方語音書寫做為中心,來詮釋並分類其他非西方語言,才能夠把不同種類的語言做功能上的區別(這裡功能指的是美感上的、政治上的,或甚至社會制度上的)。

這種語音中心主義不免帶有一種西方民族的優越姿態,因而也犯了德希達稱的標記的錯誤(error of punctuation),也就是把書寫的脈絡窄化在一種不當的限制框架之下,所以在這種框架內的「書寫」就只能是西方語音書寫那種才有資格被稱為是書寫,而南比克瓦拉人在器皿上的簡單圖案,就只是圖案而已,而非書寫。

德希達透過對李維史陀的分析跟批判也逐步形成他自己的書寫理論。基本上只要是我們經驗到的塗塗寫寫,不論是你看得懂的(e.g.中、英文)或著是看不懂的(e.g.南比克瓦拉的簡單線條跟描點,或古埃及的象形文字),這些我們所經驗到的,對德希達來說都是書寫,都是他稱為「顯象」(manifest)的場景。

接著德希達又引用另外一個李維史陀在南比克瓦拉部落的觀察。故事大概是這樣:若某個族人偷偷告訴人類學家另一個族人的名字,那麼將會引起被知道名字的族人展開報復行動。至於報復的方法,就是反過來將告密者的名字也偷偷說給人類學家聽。這種李維史陀宣稱的「祕密的命名系統」已經被強制入侵了,就好比一個部落內不能說的禁忌,突然就被強制傳開、揭露。人類學家因此轉變成一個擾亂南比克瓦拉社會制度的暴力。

然而對德希達來說,事情並沒有李維史陀想得那麼簡單。德希達認為暴力所造成的結果不應該被歸屬在人類學家身上,相反地,在整個南比克瓦拉部落裡的命名系統中,「專名」早就已經是一個偷偷把讓被命名的族人屈服、被抹消、被淹沒的秘密暴力的系統。
然而我的問題到這邊也很簡單:到底什麼是「暴力」?看起來「暴力」指的就是「入侵」,一種非我族類破壞制度的活動。

其實這本書的作者Johnson從沒有真的定義過「暴力」這個詞(因為沒讀過德希達的原典,所以我也不知道到底德希達是怎麼定義「暴力」的)。但無論如何,Johnson至少論述了暴力的三個層次:
一是專名制度的暴力;而且只有在專名具備有差異的功能時,專名才是專名。
二是檢察制度的暴力,「是掩蓋和抹消剛才所描述、建立在第一個層次中的名稱系統」(p.89);要特別強調的是,這是一種經驗性、結構性的暴力,是內在於個人或群體行為的社會之中的暴力。
三是「書寫課程」的暴力,也就是前面提過的酋長模仿人類學家書寫的行為,進而鞏固其統治族人地位的這件事。
但是對德希達而言,書寫暴力的本質早在書寫課程前就已經發生而成為可能的,至於證據,德希達則是反而引用李維史陀自己所實際記錄與假設族人良善之間的衝突而來的。

但是在p.93之後到這章結束前,Johnson把盧梭跟李維史陀在人類學上的相似性比較了一番,特別是這段話:「[他們兩者理論的相近是在於]理想狀態或系統是如何被傳布,人們如何從天真和真誠、純粹和直接變成墮落、間接和異化。」(p.95)

就像是前面提到的,書寫的出現讓南比克瓦拉人從天真墮落,如果沒有這些人類學家「入侵」他們的歷史,他們可能還活在天真的原始狀態之中。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德希達對李維史陀的分析都是圍繞在二元分裂的狀態之中,一種系統性、結構性的狀態之中。對李維史陀(包含德希達解釋下的盧梭、索緒爾等人)來說,他們自然而然地投射這種二元結構於觀察事物中。然而書寫、差異與暴力,並不是從外在偶然降臨於部落之中的,它們一直都存在於起源之中、一直都處在內部,而這相當於說,事實上根本沒有純粹的起源(p.97)。

<德希達的書寫理論>

由於涉及到書寫的起源,所以Johnson認為德希達的書寫理論包含時間的向度,也就是我們可以問:究竟何時開始書寫的?

按照他對李維史陀的批評,書寫不是在那些經驗到的、寫下來的文字裡才算開始;相反地,書寫一直都存在著,「書寫是所有複雜系統在其所有層次上的一個結構」(p.100)。德希達的「書寫模式的時間面向提醒我們,這個暴力地差異化(書寫=暴力=差異)、所產生的差異又構成複雜系統的『書寫』...不是一個靜態的『文字』...書寫是一個使差異制度化的過程、運動,同時又對差異有所保留、延遲差異的呈現或運作。德希達用衍異(difference)這個詞來描述這個過程...」(p.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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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啊,這就是典型的整串不知道在公三小的完美範例。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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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還說,這個「衍異」從法文翻成英文會失去它時間的向度,因為這是一個把動詞名詞化的過程,「因此,透過根本不可翻譯的同音異義這個語言學設計,德希達在書寫作為(空間的)差異與書寫作為(時間的)展緩之間,建立了一個概念上的連結:書寫就是差異(difference)、就是衍異(différance)」(p.102)。

所以我猜,從原本書寫就是空間視覺上的文字、符號、圖畫,德希達把書寫的起源、何處、何時發生也列入考量,而後者就是他所謂時間的面向了。

另外一個類似的概念是「痕跡」(trace)。德希達同樣把這個概念理解為是一個動態的概念,但痕跡同時也不是任何具體的、物體的東西;「再一次...[他]結合『痕跡』這個法文字和它的相反造字『分裂』(écart)...去表達這個二元結構」(p.103)。

所以就有了「痕跡——分裂」(trace-écart)這個詞被造出來,「痕跡同時且不可分割地是銘刻和空隙、遺跡和差異...痕跡一直都與自身相異,沒有原初(實體)的痕跡」(Ibid.)。
作者接下來引了一大串他也懶得去解釋到底德希達在說什麼的段落,但是他至少打德希達的書寫理論總結為幾個項目:
1. 書寫,指的不是經驗性的書寫,而是一般語言之所以可能的先決條件的書寫。
2. 普遍意義下的書寫有個二元結構,是動態也是靜態:書寫就是衍異(包含空間跟時間意義上來說的)。
3. 普遍意義下的書寫不是從我們生活經驗中展開的活動,他是根源於生活之前的、根源於DNA之中的。(???)
4. 書寫雖說是超驗的,但是它還是得定位在歷史之中、在痕跡演化的過程中,甚至早於自然史的開端。
故德希達的書寫理論是一種結構的、歷史的理論。
5. 接續4,因而問書寫何時何地開始是多餘、不必要的。他抹除了早先結構主義者強調的區別,反而只強調差異「之間必然的共同意涵與連續性」(p.118)。

<解構:一個科學計畫>

來到了這本書的尾聲,Johnson終於開始介紹整個「解構」的計畫到底是什麼了。德希達是從批評李維史陀、索緒爾(跟盧梭,只不過我沒有在前面特別提)開始的,目標是要批評一開始說的理性中心主義(logocentrism)或著結構主義。然而解構的工作並不是一個與結構二元對立的相互批判;摧毀結構不是解構的首要任務。而之所以從索緒爾與李維史陀下手,純粹只是要點出這種結構主義式的、以語音或理性為整個哲學重心的範例其實已經霸佔著整個西方哲學並形成「一種形上學力場,將會包圍並形塑(限制)我們對世界的理解和概念化」(p.121)。

按照Johnson的分析,德希達並不是直接解構李維史陀的哲學或人類學主張,而是透過仔細分析他《憂鬱的熱帶》的文本,並同時揭露這種理性中心主義是如何主導著李維史陀(當然也包括索緒爾)的論述跟預設,透過一種李維史陀本人在寫下這些文字時那種無意識的結構預設,並且限制、無視李維史陀本人的發言。德希達透過這種揭露的過程,讓李維史陀自己在自己的文本裡頭自行解構,所以德希達比較像是指出文本的內在矛盾,而不是從外部拆解整個李維史陀的理論大廈。

除此之外,德希達的解構工作的第二要點在於,他質疑言說跟書寫並不是為了去推翻或駁斥結構型的二元對立,他只是想取代這種對立,取代那個已經被結構限制住框架的書寫概念。
最後,德希達強調語言的重要性,特別是在他的書寫理論中那些哲學的、文學的面向。語言對德希達來說,不是一個透明公開的傳遞媒介。

他也不試著去定義何謂書寫,不像傳統的哲學想要從定義跟基本原則下手;相反地,他是由上至下,從文本進入,在與文本作者對話的過程中,分解並同時取代傳統的形上學。所以Johnson說:「與其說它構成對『書寫』的描述,還不如說是對此問題本質的逼近:銘刻——暴力——痕跡(——分裂)——原型書寫——書寫——差異(——衍異)」(p.127)。

<批判人文科學的霸權>

德希達跟他的書寫理論挑戰了60年代的法國思潮(結構主義跟人文科學)。在對李維史陀的批評中,他揭露了這種按照傳統哲學框架下解釋的現象是如何令人吃驚地缺乏嚴格性與內在的不一致性。哲學必須保持著它原本的批判精神,即使面對的對手是主宰著兩千多年以理性為中心的結構主義,也毫不畏懼的解構它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