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是我這陣子以來最喜歡的一本,我很喜歡書裡的幾個概念,很有共鳴。
·走路可以看見自己,讓身體與靈魂用同樣的速度一起前進。
一次只有一步也無仿。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前面,一步步往前走,探索並克服未知,是人類所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
生命是一段漫長的步行,我們先學會了走路,之後才學會了生火、煮食與語言。我們藉由走路往自身以外的地方探索,進而認識了這個世界,進而得以生存,然後才開始有了文明。
「以前曾這迷路,所以現在我知道了這是哪裡。」如果不是勇敢的走路、踏出去,我們就無法建構對於周遭的認知並且擁有珍貴的體驗。
書的第一章〈孩子的腳〉其中一段讓我非常喜歡,文中描述孩子學走路的過程。回想孩子學走的經過,會感佩於他們有多麽努力不懈、對於未知是多麼擁抱好奇與期待。
但成長為成人的我們似乎遺忘了什麼,總是瞻前顧後的猶疑、不自覺的自我設限,或者必須先看到某些成果才肯踏出一步,我想我們要從孩子小小身軀上學習的還有許多。
---以下節錄書中的一段:
『那段日子,我的兩個女兒都還小,最小的索薇才13個月大。當曾祖母整個人慢慢縮成像嬰兒臥床不起時,索薇學走路正學得起勁。她把手臂高舉過頭,小手緊緊抓住我的手,搖搖晃晃在客廳裡走來走去。每次她放開手,嘗試自自己走幾步路的時候,就會發現上跟下、高和低的差別。要是不小心跌倒,額頭撞到了桌角,他就學到有些東西硬、有些東西軟。學走路,可能是我們一生中最危險的一件事。
索薇把手往外伸保持平衡,很快就掌握了在客廳走來走去的訣竅。因為怕跌倒,她小步小步地走,如同音樂上的斷音。觀察她學走路,我驚訝地發現她是如此賣力張開腳趾,試著抓住地板。智利詩人聶魯達在〈孩子的腳〉一詩開頭寫道:「孩子的腳,尚不知自己是腳。」它渴望變成翩翩飛舞的蝴蝶,或高掛樹上的蘋果。
一轉眼,索薇移動的步伐變得更有自信。她穿過門踏上陽台,走到外面的院子。光溜溜的小腳丫開始接觸到地板以外的東西:地表上的草地、石頭,再過不久就是柏油路。
走路時,她個性中有一小部分變得更鮮明,比方脾氣、好奇心,還有意志力。觀察孩子學走路,你會覺得探索、進而掌握未知,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力量。』
最後想用書裡最深刻的一句話,提醒自己,也提醒人生旅途中的每一位旅者:
發現之旅不是你某天開始做的事,而是你漸漸不再做的事。
期勉自己,勿忘孩提時期走路的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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