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作惡的執照:經濟學如何腐化我們,影響我們的決策方式,主宰了我們的生活 BY 貳團 逸平

甫讀完《經濟學的40堂公開課》,延續著對經濟學的興趣選讀了這本。書中論述一方面可以作為剛學到的經濟學理論的複習;另一方面也是種警醒:即便經濟理論看來管用,卻不是唯一解決問題的方式。作者Jonathan Aldred是劍橋大學伊曼紐爾學院院士暨經濟學學科主任,但書中卻有不少訴諸心理或道德方面的論據,最後更深刻反省經濟學界的剛愎自用,頗值玩味。

印象比較深刻的是,作者對理察波斯納著名的「法律經濟分析」的批判。作者認為此種觀點是沿用寇斯對於交易成本的分析,推而廣之將「(所有人的)財富最大化(即寇斯所謂總社會產值的最大化)」與「正義」畫上等號。然而財富最大化顯然是使財富凌駕於其他情感或道德層面的考量,並暗中推銷效率至上的價值觀。而當法律規範向市場運作模式靠攏,甚至創造出市場以解決權利衝突(例如碳排放市場,關注眼下如何以最低成本達成減排目標),其危險性在於這種短視、一次性的交易思維,長期而言可能對整體環境帶來更大損害,復且可疑地將損害發生的責任置於被害者與加害者雙方,無形中免除了加害人的道德義務。

另外書中對經濟誘因、還有賽勒與桑斯坦提出的助推(nudge)概念的分析也很有意思。提供財務誘因曾被認為是控制人類行為的有效手段,然而這種想法忽略了誘因(來自外部)與動機(內在責任感或道德義務)的區別,更未考慮到心理學家所指出的嚴重後果:外部誘因很可能永遠地破壞內在動機(以有償捐血的例子來說,誘因的存在使人們較難看到他人的利他行為,也導致自己為利他行為的意願減低)。而財務誘因與助推的相似性在於,縱然幕後操縱者可能抱持著善意,然而他們都是企圖影響、牽制個人的行動與選擇,妨礙了個人的自主性,遑論某些時候操縱者本身就是特殊利益團體。到底來說,是誰決定助推的方向?又是誰來斷言人們需要更理性、更上層者的指引?(最近在朱敬一的評論文章裡也有讀到類似疑問)而作者提出以對話、溝通的方式來做為誘因或助推的前提,這點是否有效,也很值得再觀察。

書中其餘還有針對賽局理論(暗指利他、合作的行為是不理性的,參與者必定追求狹隘的自利)、搭便車行為(警示眾人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以及合理化不平等情況的心態(「你值得你得到的」,忽略個人的邊際產出源自前人經驗的累積,更未意識到聰明才智也是社會不平等所造成的)等的論述,有我讀來懵懂之處,也有點頭稱是之時,因個人怠惰,在此就不贅述。

最後,雖本書附標寫經濟學主宰我們的生活,但我必須承認,作為經濟學幼幼班的讀者,很難說經濟學的思維真已深入自己的決策過程,毋寧說,在一些令我游移不決的時刻,諸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契約自由等這些口號,確實可能成為說服我的關鍵因素。也許正因為經濟理論有可操作的公式,比較容易計量,使正義、公平、責任、剝削等主張在面對實際具體數字時往往退居次位,其重要性不知不覺降低了。然而正是此書驚醒夢中人,提點我們上述簡化的詞語背後隱含的價值判斷,它迫使我們關照個案中其他方面的要素,做全盤考量(儘管讀著一度感覺作者要大家轉向研究倫理學了)。我仍相信經濟學理論在某些時刻足以作為指點,但也非謂不能化為金錢計算者就無足輕重。雖是老生常談,最終卻也不免俗地想起《小王子》裡的那句話──「真正重要的東西,是眼睛看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