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黃春明近年的小說創作,我覺得非常荒謬、好笑。很難想像這本書是兒子的大玩偶作者寫的書,黃春明這本書的自序也很有趣,提到過去與現在的人,對於色情、情色的態度,而書的劇情真也很好笑。這本小說以一根『寶貝兒』貫穿整本書,在上半部先以寶貝兒的原主人,年輕的軍人-方易玄的視角,在陸軍特訓中遇見魯凱族的故事,還有為什麼他簽下了器官捐贈同意書。我很喜歡上半部描寫方易玄跟魯凱族人間的互動,吃山羌的肝、偷婊排灣族、把酒言歡(?,覺得那場面很生動。下半部則是私娼寮保鑣-郭長根的視角,在他白嫖後被剪香腸,又重新得到新的寶貝兒的故事,很多人知道小道消息後,奔相走告,瞬時間,郭長根的寶貝兒成為江湖上的新寵兒,還有了巡迴演出,下半部的劇情在荒謬中,又帶點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