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台南啟聰特教學校爆出第一起學生性侵案,在檢調過程中才發現其實受害學生早在案發開始就已經求救,然而換來的卻是自己信任的導師的默視。最後因校方的不斷推諉說謊,家長只能不惜將事情鬧大以求調查、國賠,原以為是單一生對生的性侵案例,在深入調查後才發現這不過只是性侵案件的冰山一角。對小孩警醒程度較高的家長也不乏在探視小孩時發現學生彼此的猥褻日常,通報學校後的調查才發現這幾乎是學生每日習以為常的行為;學校宿舍及衛浴空間沒有隱私,公共空間設裝的監視器卻藏有一堆死角;而那個強勢脅迫且無人敢欺負的老大深埋心裡的祕密竟是自國小開始便常被性侵;這學校的性侵歷史還能掀出過去還有老師把學生當成性交易的對象。
然而,在這些不斷的調查、檢討之下,事情真的被改變了嗎?結果是…並沒有。吹哨者成了破壞秩序的人而被孤立被欺壓,堅持捍衛正義的家長成了難搞的代名詞或是污名醜化的箭靶;而上位者卻是道歉然後簡單的職位互調來當作負責的行為;單向性的改善建議成了虛設的浮泛評鑑指標。是什麼竟可讓這些連環的生對生彼此性侵的事在眼前發生卻無動於衷、視而不見呢?
在案發之際正處於台灣開始興起融合教育概念的時侯,在更許多社經地位許可的家庭會將需要接受特教的孩子們送至願意實施融合教育的教育單位,只是相對初期的資源不夠充份所以願意執行的的單位通常會是私立收費較為高昂,於是較為弱勢的族群對於需要特教的小孩便首要選擇為公立專立的特教單位。然而融合教育的施行,也造成公立的特教學校招生銳減,為製造招生順利的假象特教學校更可能損失孩子的受教權而進行不當配置,更在案發之時想要粉飾太平,甚至鼓吹加害者與被害者直接結婚了事;然而只有學校有問題嗎?其實不然!大眾公民具有監督政府的義務,而在案發之時,大眾的反應也會如現今的社會案件一樣,一開始因為同情被害者的遭遇也跟著義憤填膺,後面熱情很快就消退對於後續發展不再關心,這也導致的主管單位教育部跟著對於案件的不上心,對於處置僅止於單向式的規列改革措施。"Silence is the perfect expression of scorn." (George Bernard Shaw),社會民眾對於殘疾人士的認知總不自覺得將他們視為幼齡兒童,卻無視他們的真實的障礙其實跟智力未必相關,因此前提對於障礙者的生理需求漠視,一路延伸至其他的生活上的行、衣、住……等各方面,那些自以為的同情實質卻在削減一個人的人權時,說穿了是正常人心中內心的一種歧視。
然而只是多數者的視而不見,就真的能整個案件災難式的重覆發生嗎?我想不是的。作者對於施教者對於性侵問題的無視,或是反過來指責那些想要重返正義的人給了一個定論:路西法效應。但我倒覺得在路西法效應之前,是因為寒蟬效應,才導致所有人的噤聲。當那個出頭鳥為了心中的良知,為事件平反之時,得到的是校方的責難或是精神上的折磨,對於那些還在事情的正當性與自己的生活權益間衡量的人,這些眼前所見的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場景是沒有勝算的,於是最後他們先是選擇了噤聲,日久之後開始忘了思考,於是開始了他們的平凡的邪惡,展開了路西法效應的結果。
以此案件為劇本所拍攝出的電影《無聲》,真的能為這些障礙者或是任何性侵被害等等不公義的事發聲嗎?真的能夠讓人民開始自省發覺出自己內心那個自己都不敢直視的歧視嗎?我想……還需要讓子彈飛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