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好奇這個問題,為什麼我們對待各種動物的方式這麼明顯地不一致?
本書作者是「人類動物互動學」(或譯「人與動物關係學」)的學者,這本書分享了作者的觀察,關於人類對於不同動物為何有截然不同的對待方式。
這本書滿有趣的,我們總是希望人們可以做到表裡一致、評判標準一致,這樣才合乎道德,不然就是「偽善」、「雙標」。但這本書舉出非常多例子,最後結論是:道德概念是浮動的,大部分人都是「偽善+雙標」。作者沒有要抨擊這件事情或遊說什麼,只是舉出例子,說明現實而已。
我們很少發現,在我們自己身上充滿著道德的不一致。最明顯的就是有些人類愛貓狗如同自己家人,但對待豬雞牛如同他們只是物品、沒有痛覺及情感。還有實驗用的小白鼠,沒有任何動物權,甚至在動物相關法規中被排除在外、不受保護,是動物界的「工具人」,但最慘的是當實驗小白鼠掉到地板上或逃脫,就成為壞老鼠了,人人得而誅之。
有時候,看到貓狗這麼受人寵愛,會很為其他野生動物或不可愛動物抱不平。但在這個智人稱霸的世界中就是這樣,不講公平、不講武德,可愛就是正義。也許也是因為這些寵愛貓狗的一些行為,例如放任貓狗去傷害野生動物,跟我追求生物多樣性的理想稍微不太一樣,因此我才感到不適應。
原來,在道德方面,感性先於理性,人常會先用感性及情緒做下決定,再用理智合理化自己的決定。所以要打動他人,用情感面可能是最容易打動的。
而且人類時常言行不一,態度理論(A-B-C典型)認為態度含有三種元素:
1. 情感Affect:你對一件事情在情緒上有何感覺
2. 行為Behavior:你的態度如何影響你的外在行為
3. 認知Cognition:你對一件事物了解多少
當一個新的觀念出現,很可能只影響了某人的「認知」,卻沒有影響某人的「行為」。當如果這個觀念可以影響到某人的「情感」,那才會徹底進入此人的心中。
當信仰、行為、態度相左時,我們會出現「認知不協調」的狀況並感到不適,為了減少精神上不一致的衝突,人們會改變信仰、行為,甚至否定證據。當人們的不一致被指出時,人們會試著將之合理化,或者在自己的舒適範圍內稍作改變,也或者尷尬一笑、保持健忘。暴露不一致有機會引起道德的省思與發展。
所以,回到標題的問題,我想,比起人們用理智和理想建構的道德觀,人們大多數時間還是用本性和直覺在做判斷吧!我們遠沒有自己想像中的那麼理性。除非某個觀念已經深入情感面,不然人們的行為是不會改變的。
但我對於人類還是抱持好的期待,也許當我們認知到更多事實,有更多人願意衝撞既有的「常識」時,我們會做出在道德上更一致、更無悔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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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用簡單紀錄書中我覺得有趣的地方:
不同文化中有不同的道德標準,你的道德跟我的道德不一樣。例如中國和韓國有吃狗肉的文化,在其他國家人眼中看來是「不道德」、「噁心」,美味或噁心是取決於文化。
人類這麼喜歡貓狗的原因,是因為牠們有圓圓的大眼睛、寬耳、寬額頭,鼻子到嘴巴的距離縮短,長相近似人類的嬰兒。人類的親職天性讓我們喜愛照顧嬰兒,因此也喜愛這些可愛的動物。
我們常聽說狗救主人的英勇故事,但經過實驗測試,狗不會救主人。
狗是從狼馴化而來的,馴化這個動作可能是偶然發生的。當人類開始了務農、定居的生活型態,就會有很多垃圾堆積在同一處。比較不怕人的狼從其中找食物吃,也取得更多食物、更容易存活下去,經過了幾代的繁衍,最終變成親人的狗。
這個假說在馴化狐狸的實驗身上得到證實,研究員從一群野狐狸中找尋「最不怕人」的狐狸繁殖,經過10代的繁殖後,成了親近人的狐狸,長相也變得像狗。
愛護動物的人就是好人,傷害動物的人就是壞人嗎?未必,納粹制定了全世界最詳盡的動物保護法,但他們對待猶太人的方式遠低於動物。
女性比較愛動物,而男性比較不愛動物?是,可能是受到催產素和睪丸素的影響。從統計數據來看,女性平均比較愛動物,而女性也較容易成為動物權利人士或照顧動物的志工。在傷害動物上的案例中,大部分的違法殘殺動物行為(虐打、燒傷、吊掛、重踩致死、槍殺、刺傷)中,90%以上是由男性包辦,女性也會虐待動物,展現在「囚藏」上,例如一個屋子養300隻貓狗這類的,比例高出男性3倍,而且再犯率100%。
有些素食者言行不一,例如吃素的同時仍然吃魚(魚不被當成動物,太慘)。
根據統計,素食者吃素原因優先順序為: 健康>道德>環境,但也很多人因為健康因素改吃葷,若是因為「道德」原因吃素的人比較容易堅持。
追求「絕對道德」者,將道德一以貫之,會覺得自己的生命充滿意義,也比較快樂。但恐怖主義者也大多是道德的絕對主義者,充滿著理想主義、憤怒、宗教的熱誠,以及有強烈傾向對不公義的惡棍提出指責。
關於道德,頭和心都不能信任。
先論「頭」或邏輯,認知心理學家一再證明人類的思想是種「可預測的不理性」,很多形式會不知不覺扭曲我們的想法,例如瓦伯格湖效應、我方偏見、賭徒謬誤、巴納姆效應、天真現實主義,這個名單列舉不完。
再論「心」或直覺及常識,會隨無關道德的各種因素所影響,比邏輯更容易犯錯。幾千年來,常識告訴我們:奴隸是財產的一部份;同性戀是違反自然的罪。九一一事件劫機者,也都被道德直覺告知:他們在道德上具有崇高的地位。
最後作者的結論:
當我開始探討人類與動物的互動關係時,我深深困擾於書裡所描述的明顯道德偏差情況--素食人士羞愧地承認他們也吃肉;鬥雞人宣稱他們愛他們的公雞;陶醉於品種改良的純種狗熱心人士製造出許多世代,有先天基因缺陷的動物;收集流浪動物人士提供動物居住在不為人知的髒亂環境。現在我相信這些矛盾並非反常或是虛偽。我寧願說這些狀況是無法避免的。這表示我們都是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