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1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BY 貳團 宇倢
我本身是執業律師(也是書中提到的拆卷律師的律訓同學哈哈),雖然執業不算久,對於本書第二三章提到的警察和媒體亂像是深表認同,至於第一章檢察官體制部分,因為我不是那個體制內的人,沒有辦法太深入的了解,但作者提到的很多問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民眾濫訴和官癌發作,身為法律工作者第一線的律師,卻也很可以想像。 雖然作者口口聲聲說她是灰心出走、辭職至百病,也感嘆她無力衝撞甚至扭轉檢察體系這個巨獸,對於警察體系也只能保留一點點希望的光火,但其實字裡行間可以看得出來她對自己的辦案品質、對法制度甚至對於法治國的要求和期待,這是真正有愛、有理想的人,本書比我想像的易讀很多,用字遣詞不艱澀,而且檢察、警政、媒體的弊端和亂象其實就是這麼的"平易近人",我不會把這本書當成是法普書,但確實值得民眾,尤其是鍵盤檢察官法官們好好的讀一讀。 最後我想藉這個書評抒發我自己碰到的一個真實案例(案子已經結了,而且反正會看到的是小眾,講些細節應該也無妨),我幾年前承辦一件行使偽鈔的案件,被告在凌晨四五點因為交通臨檢被攔停,結果員警神奇地發現被告褲子口袋的皮夾中有偽鈔數張,馬上以現行犯帶回警局做筆錄,北檢也予以起訴,一審案子由法扶派到我手上,一看卷我就覺得明顯很多問題,臨檢目的明明白白寫著是攔查有無交通違規,頂多就是聞一聞或看一看有無酒精味、毒品味等"可疑"狀況,才能發動進一步的搜索,疏難想像英明神武的刑警是如何發現受臨檢人的褲子口袋內有皮夾,皮夾內有偽鈔數張的?? 這搜索是否正當合法,顯然很有可疑;更別提進到分局,被告對員警表示精神不好,想休息一下等日出再做筆錄,員警理都不理他,並且於做筆錄時還將被告的手銬著,並未解開手銬,筆錄上還出現根本不在現場做筆錄的員警的印章,筆錄頭寫是否同意由施XX一人為你做筆錄,筆錄尾卻蓋上蔡XX的印章(這一切最後我都聲請勘驗警詢錄影證實了),這些明顯就是違法的程序。北檢檢察官於偵查中不詳查,直接將被告起訴,那也罷了,到了法院我知道這些事情以後聲請勘驗警詢錄影,也傳喚當時搜索、做筆錄的兩名刑警到庭,換來得是甚麼呢?? 是法官嚴守自白任意性、法定證據方法、無罪推定等等原則排除了證據能力嗎?? 很可惜的並不是,蒞庭檢察官在我陳述上述情事時表情漠然,低頭翻卷,一聲不吭,承審法官(也是該庭審判長)則是當庭對著來當證人的刑警說"你們這樣不行阿,下次要注意一點,你看人家大律師就很有意見了",然後於判決書內"綜合一切情狀"判斷上述瑕疵"均非重大",不影響證據能力,仍是給該名被告有罪判決,我非常的生氣,希望當事人可以去法扶聲請上訴扶助,當事人表示算了,法院就是這樣,他不對我國的司法和警察抱有期待。這件案子我一直很難放下,整件事情讓當時還對司法(包含偵查到審理)尚有期待的我受到很深的衝擊,這麼明顯的違法(警詢時手銬未解開、盜蓋不在場員警的印章等等),警察、檢察官、法官到人權受侵害的當事人自己都不當成一回事,甚至法官和警察一起對主張刑事訴訟法的律師冷嘲熱諷,多麼荒誕,卻又不是特例,只是剛好這一件是我還有熱血時碰到,且結合諸多程序違法,所以印象深刻罷了。該兩名作證員警開完庭還酸當時挺著孕肚的我說沒收錢還這樣袒護吸毒犯(該名被告另有吸毒前科)不知道銃三小,以後小孩被人弄就不要找警察云云。 我想人民和法律工作者對於司法的信賴就是這樣被老鼠屎們一點一滴被扼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