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0

你知道的太多了:欠錢可以不還、年金可以不繳、法庭可以喊價、和解可以再告、借名可以侵占、勞保可以害人──這是什麼荒謬劇?!不~這是我們的法律! BY 貳團 CHAO🐟🐣🦐

前幾天逛博客來時被文案吸引,趁有贈品時速速下單(贈品是還沒吃的餅乾XD)
書中有66則生活周遭會遇到的大小事,以淺顯易懂的白話文帶領讀者以法律角度來解讀,每則都大概兩面的篇幅,作為法律知識(?)入門覺得蠻有趣的,真的覺得多知道一些法律知識是有好處的,比較不會輕易被凹、或遇突發狀況就亂了陣腳(emoji)。
簽了和解書又被提告那篇讓我有點吃驚,我真的以為寫在和解書上拋棄民刑事權利接下來就可以相安無事,殊不知和解是民事契約,告訴權是刑事訴訟上的程序權利,要永絕後患要在和解書上記載領收,(尚未提告的狀況下)並請對方在刑事告訴狀、刑事撤回告訴上都簽名再先後遞交給地檢署,因為「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這才真能讓這事情吿一段落!
推薦大家可以去瀏覽一下目錄,真的都是很日常的事情,作者好像也有經營YouTube,會想再找來看看(emo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