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難以定義,但了解對於幸福的相關研究,讓我對幸福有了一些參考的解釋。恰巧閱讀本書,也化解了我近期心中的一些矛盾,著實感謝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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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會隨時間而變化的愉悅感與目標感。
當你的愉悅與目標,達成最適合你個人的平衡狀態時,你將成為一個最幸福的人。
如果發生在生活中,獲得的愉悅大於目標,那麼你應該多花點時間,進行有目標的事;同樣的,如果感覺到目標大於愉悅,那麼應該想辦法讓自己獲得更多愉悅。
生活不是放棄當下的幸福,去交換未來的幸福;也不是放棄未來的幸福,去交換現在的幸福。幸福,是在不同的時間,就愉悅和目標之間,做一些取捨。值不值得做某件事,取決於你感受到的愉悅與目標。
當你決定熬夜、吃甜食、高空跳傘或做其他不論好壞的事情時,都不應該以事前預測或是事後不後悔的標準去衡量,而是應該考慮這件事,能否帶給你持久的幸福感;更進一步地說,是持續一生的幸福感。這一輩子體會到的幸福感,才是真正重要的事。即便這表示你得更仔細的著重在短期能否獲得幸福感。
我們衡量幸福感時,以一輩子的時間為基準,才是正確的分析方法。要想在某一件事情中體會到更多或更少的愉悅與目標感,取決於你曾經在其他事情上所獲得的感受。再次強調,你不能只想著錯過的幸福,或者想做每一件事情都能獲得幸福。從定義上來說,當你選擇做某一件事情,就表示你錯過了做另一件事情可獲得的幸福。
儘管人生會發生不好的事,但只要消除壞事的不確定性,你依然可以活得幸福。
注意力,使我們的生活得以串接在一起。注意力能將刺激與挑戰轉化為幸福,也會驅使我們做出某些行為。
想變得更幸福的關鍵,在於能令你快樂的事,需要你投以更多注意力;無法令你快樂的事,則要減少投以注意力。要留意的是,不是要你注意幸福本身。
我們之所以認為某件事,會強烈的影響幸福,是因為注意力正好在那件事上。
我曾進行過一項實驗,調查問題是:是否願意吃一顆藥丸,提升自己的幸福感,結果只有四分之一的參加者願意這麼做;四分之三的參加者拒絕透過任何非自然或特效藥的方式,來促進幸福。比起用藥物以促進幸福,人們可能更願意吃藥以減輕痛苦。
政府雖然希望從有助促進福祉的角度來制定政策,但可能反而要藉由有助減輕人民痛苦的政策,來達成此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