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追求高度、追求恐懼」──摘自本書第三章〈追逐恐懼〉。
記得第一次登山是合歡西北峰,回程我累到坐在路邊哭,哭小溪營地怎麼離北峰這麼遠。要不是旁邊都是莿棘不好躺,不然我就躺平當石頭了。最後沒辦法,眼淚擦擦堅強爬回營地,然後當晚又冷到邊抖邊哭。之後陸續登了幾次山、哭了幾次,菜是不菜了,但累還是很累。至今,久未登山,只是看到社群山友的登山照片,還是會去想我會怎麼規劃行程,怎麼打包裝備。登山吃力不討好,但我覺得山友還是符合這段話:山上的想下山,山下的想上山。
〈著迷〉──即本書第一章標題,也是本書想要解釋怎麼會有這種事,一座山如何能夠全然「迷住」一個人?作者羅伯特‧麥克法倫是劍橋文學院士,結合了自身登山經歷,與歷史上人類對於山岳的想像。「於我而言/高山是一種感覺」這段台詞標示出本書,與山岳史書的不同處。作者不想條列式寫誰何時用什麼方式站在山頂上,而是想描述過往人們對群山的感覺,作者詮釋他們的感受、情緒與觀念,他們是怎麼“閱讀”風景的。
每章切入的觀點都非常特殊,如第二章〈巨大的石頭書〉談的是地質學,先從十七世紀前基督教的聖經觀點談起。當時人們普遍認為上帝創造了這個世界,地球也才六千歲而已,山脈也是上帝放在那邊好看,上帝的作品以前是這樣,未來也會是這樣。這時波納特提出了地球神聖理論(地球蛋):地貌原初像蛋殼,破掉跑出大洪水,洪水退去的殘渣就是群山。想當然這理論受到了強大的抨擊,但可以觀察到人們開始思考一件事:也許,上帝的作品一開始不是長這樣?那未來是否會有所不同?對於地球,不同於原先恆久停滯的看法,人們開始有了時間流動的想像。
第六章〈走出地圖〉,有標記「未探勘」的地圖最令人興奮。十八世紀人們因為帝國主義影響,國際間瘋狂競爭探索不存在地圖的區域,並宣稱自己是第一位抵達的人(原住民:嗯嗯你開心就好)。冒險家們原本只是取地名、刻下自己的名字、撿石頭帶回去展示證明自己來過這些山脈,但很快水平已經無法滿足他們,於是他們開始往垂直發展,踏上山頂。早期地圖畫了許多奇幻動物,象徵著未知區域的神秘,但世界連兩極地區都被人走透了,隨著未知迷霧越來越少,地圖上的命名越來越多,奇幻動物也被擦的差不多了,最後的神秘只剩下第三極──聖母峰。
談聖母峰就會談到馬洛里──「因為聖母峰就在那裡」。第八章〈聖母峰〉,著重在馬洛里與其妻茹絲的書信交流上,儘管馬洛里不段訴說著想念茹絲,但他還是跑去挑戰聖母峰,三次,作者在這邊用「外遇」形容馬洛里與山的關係,還蠻貼切的。最後有關馬洛里的目擊,是一個往峰頂移動的小黑點,被雲霧壟罩。最後,沒有人會忘記這些人的安息處,因為立下記號的,是世界上最大的紀念碑。
每當我靠近峭壁,探頭偷看有多高時,就讓我從腳底板,透心涼到脊髓,再涼回腳到沒知覺。這就是我翻到〈追逐恐懼〉這章時,瞬間回憶起的感覺,不過我不是想追求恐懼或高度才去登山的。我很喜歡作者的文筆,或該說佩服譯者的翻譯,我會用「優美」來形容本書的文句,沒有枯燥地吸引我閱讀下去。讀完本書,我想我不會去碰雪攀,那真的是另外一個世界,但也讓我腳癢了一點,看來山下的我依然期待登山,也許哪天裝備湊一湊,就出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