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而言,這本書提供了相當多的例證,說明歧視與被歧視的實際情況是如何頻繁地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或者歷史中發生,而許多時候我們無法敏感地馬上發現或者作出適當的回應。
書中提到,關於種族與性別的歧視,時常會影響到該群體在職場、各情況下得到的保護與取得的資源,甚至是法庭上所得到的判決結果,不同的群體所得到的待遇往往是大不相同的,諸如性侵害罪犯的認定等等。既得利益者或是加諸歧視者往往會忽略這個事實,或者加以否認,讓一切看來都是被歧視者的多慮,而他們也可以免於被他人或自己的良心譴責。然而,「歧視」這件事,並不會因為做這件事的人的否認而讓此事就此煙消雲散,它只是靜靜地潛伏著而已。
而另一方面,「多數」與「少數」的討論也是本書試圖探討的。許多時候,為了要讓局面看似「公平」,少數需服從多數的意見;而當保護、重視「少數」的聲音響起(這裡的少數多指涉較弱勢的群體),有些「多數」便會覺得大家共享的資源或者規則讓「少數」佔了便宜而心生不滿(諸如將政府預算拿去建設讓身心障礙者更方便的設施,或者讓聽障者可以在採計英文檢定時除去聽力這個項目的分數)。這些人沒有想到的是,世界上每個人得到的資源或與生俱來的身心功能本就不同,既得利益者對於較需要輔助的人有更多的體恤也不會讓這世界變得更加不公平。或者該說,世上根本沒有什麼事是「絕對」公平的,我們只能試圖讓許多事趨近公平。更何況,許多情況下,拿到資源的人所發出的評論才真的有真的「被聽到」的權利與管道。而說到權利,另一方面的問題是,被賦予權利的人一定要完成某些社會期待、達到某些社會標準,才能被世界所認可嗎?為什麼呢?這是必要的嗎?我讀著讀著不禁覺得,許多時候為了不被這個世界抦除在外,必須照著規則走,必須戰戰兢兢地作每一個決定,真是不容易呢!
此外,本書也提到,人類往往會被分成許多不同的種類,其帶給他人最初的印象,也代表著某個屬性。我們往往為了更加方便、有效率地使他人認識自己,而使用刻版印象來幫助別人建立一個自己的形象,或者我們自己在剛認識別人時,也會使用這樣的方法。但有時這僅能達到最初期或甚至帶有標籤化的粗略(甚至帶有刻版印象或者歧視)的認識,而無益於深入理解。但我不禁好奇,若人們去脈絡化,從屬性中去除,是否就會失去了歸屬感?又或者,人們回歸最獨特、不屬於任何一個分類的人,這樣就能更加有益於向他人表現更加貼近真正的自己的樣貌?而真正的自己是什麼?我們真的那麼有把握能對自己深入地理解嗎?
整體而言,本書持續提到的概念是「普遍性」與「特殊性」,以許多案例與解析去討論人生中各個狀況下出現的歧視場景。這本書提出了疑問,但沒有明確的解答,也或許是因為每個人都適合使用不同的方式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