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出版於2012年,當時也是暢銷一陣子的,卻在我的書架上放了多年,直到近年才拿出來細看。最大的原因是我當時有個和作者不一樣的地方:我不認為我可以在自家廚房找到快樂。童話《青鳥》中的兩個孩子走遍各處去尋找代表幸福的青鳥,最後卻發現青鳥就在自家中。這個道理我不能完全接受。我的意思是:作者有家庭和小孩,也不想改變這個狀況,所以她的『快樂生活提案』是在這個前提下進行的。但是我的狀況和她並不完全相同;我還在尋找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想尋求更高的收入、追求各種有形無形的事物,並且深信,當我達到那些目標的時候,我會過得更好、更幸福、更快樂。
『當生活循著日常的路線走,你就很難去想真正重要的是什麼;如果我想要有個『快樂生活提案』,我就得挪出空檔。我想像自己身在一個風景如畫、海風吹拂的島嶼住一個月,每天會去撿貝殼、閱讀亞里斯多德,在精緻的羊皮紙日記本上寫作。沒錯,我承認,這種事不可能發生。我得設法現在就去做,得改變自己看待身邊熟悉事務的方式才行。
就在頓悟的那一刻,我決定要花一年的時間,設法讓自己更快樂。』
我生活在一個高壓、擁擠的都市中,生活與工作上都有許多煩心之處,而且短期內沒辦法脫離,我沒有財富自由也沒還沒有環遊世界,沒有這些能稱得上幸福快樂嗎?
當我看著作者的情況,會覺得:一方面是是嫉妒與羨慕──她住在紐約,一個如此讓人為之瘋狂的城市,有著親愛的丈夫和兩個可愛的孩子,而且她做的是她夢想中的工作,也是我的夢想之一──全職作家。但是一方面我也很清楚,換做我是她,我也能理解她不快樂的原因:年幼的女兒會惹她生氣、老公不夠貼心、寫作上的小小挫敗……我得承認,很多時候我會羨慕別人擁有的一切,而當我得到我羨慕的那些時,我又覺得這些東西不怎麼樣了,反而又著眼於我所沒有的事物。所以我一直在追尋、一直在羨慕或渴望某些東西──尤其是我沒有而他人擁有的。
『人類的適應力很強,我們很快就能調整自己,適應新的生活環境(不論更好或更壞),而且覺得這樣很稀鬆平常。狀況惡化時,適應力幫我們度過難關,但情況好轉時,我們很快又會想追求更舒服或更優裕的環境。這種所謂的『水車效應』(hedonic treadmill)心態,讓我們很容易習慣某些讓你『感覺良好』的事情,比方新車、新職位,或者新裝的冷氣機,接著好感覺會逐漸消退。但成長的氛圍,可以彌補這一切。你可能很快就對家裡的新餐桌沒有感覺,但每年春天照顧花園,會帶給你新的歡樂與驚喜。』
直到某個年紀之後我才逐漸明白,即使我擁有了過去我夢想中的那些──收入、職位、人際等等,我確實會高興個,嗯,一下子,然後又開始想著那些我沒有的東西;我還想要更多的收入、更好的職位、更豐富的人生經驗。
『研究顯示,人都習慣跟人比較,所以我們比別人更好或更壞,會影響我們的快樂程度。』
『對於改變,我們是很敏感的。我們會拿過去來衡量自己的現狀,如果變得更好,就會覺得快樂。
在一份研究中,有兩份工作提供受訪者選擇,一份是第一年領三萬元,第二年領四萬元,第三年領五萬元;另一份工作是第一年領六萬元,然後是五萬元、四萬元。結果出爐:一般都傾向選擇第一個組合,因為可以一路加薪──儘管事實上,到第三年的年底,他們三年的薪水總額只有十二萬元,而第二個選擇卻有十五萬元。多數人的決定看起來似乎很不理性,但選擇第一份工作的人其實明白成長對快樂的重要性。我們對本身狀況的改變都很敏感,不管是變好或變壞。
成長的感覺太重要了,這也就是為什麼逐步攀登到頂峰的感受,會比停留在頂峰來得感覺更好。這個快樂法則,說得最精采的人不是科學家或哲學家,而是小說家麗莎‧葛羅瓦德:『『最好』很好,但『更好』才是最好。』』
到某一段時間之後我明白自己的野心很難完全滿足,才漸漸地停下來思考:沒錯,我永遠會羨慕別人、羨慕臉書上的朋友、比我有能力或更有才華的人。如果不停下這樣的想法,大概一輩子就這樣下去了。於是,我花了一點時間來了解自己。
我希望我的快樂能夠不受他人情緒影響、不受周圍環境牽制、不用勉強自己去做別人覺得好玩,但其實我覺得不怎麼樣的事情(曾經和喜歡拍照的朋友一起出門,卻因為一路上都在等他拍照而氣死自己)。
我喜歡音樂,但是不擅長演奏或演唱;我可以寫長篇文章,但是在人前說話我會很緊張;我喜歡美景,但是無法忍受熬夜或早起的行程;我再也無法對浪漫愛情喜劇感興趣;我知道追逐名利或學歷可以帶來很大的成就感,但是我無法負荷那些壓力和體力。
了解這些雖然花了一點時間,也有一些遺憾,但是接受自己之後,感覺平靜一些了:我仍然會羨慕別人──無可避免地──但是我接受我自己就是這樣的人,也接受我生活在一個無法避免與他人比較的社會。但是世界上仍有某些只有我能做到的事情、我有屬於我自己的旅程和追求,我走我自己的路就好。
這些想法,我不得不說,是二十多歲時的我無法接受的。那個年紀,我只想要更多更好,什麼都想嘗試。這大概也是二十多歲時,我讀不下這本書的原因。
『這個世界這麼豐富,這麼美,這麼多樂趣,但大部分我卻無緣領略……在很多方面,我原先希望自己很特別。原本,我以為自己『可以選擇要做什麼;但無法選擇喜歡什麼』。我希望自己喜歡做的事、感興趣的東西及職業何其多。但我希望自己無論怎樣都沒差,我就是我。』
雖然我偶爾還是有些蠢蠢欲動的野心,催促我追求名利:要更努力學習財經知識、更精進外語……但是在必要的時候,我比較能夠放自己一馬:我承認自己英文無法流利、跑不了全程馬拉松、當不了外科醫生或是上台演音樂劇。
這些事情,雖然令人嚮往,但是追求的過程我不一定全部受得住。人生苦短,時間有限,追求目標之餘要吃飯睡覺玩樂。那麼,何時才能真正快樂,享受活著的滋味?
『我展開快樂生活提案,是為了測試我的假設:藉著在日常生活做出一些小改變,我可以變得更快樂。我不想拋棄自己人生的正常活動(例如搬到華爾騰湖或南極去住),不打算放棄購物,或去嘗試迷幻藥。我期望改變自己的生活,但必須在不改變原來生活的前提下──我希望能在自家廚房裡找到更多快樂。』
最終,我要面對的仍是生活本身:如果我不能調整自己的心境,把握住我有限的生命和時間,我還是會一直迷失在追求各種有形無形的事物當中。
人的想法總是隨著年齡改變。二十多歲時的想法至今已經改變許多。當初我以為我不能在自家廚房找到樂趣,現在我自己打破自己的想法:我在家看書可能會比出門逛百貨公司或是去某些觀光景點開心;我的想法會改變,而我也不介意否定自己過去的想法,因為這些改變是為了讓我感覺變好。
『快樂不是美德也不是歡愉,不是這樣那樣的事,而是成長。當我們有所成長時,快樂就來了。』
『當我發現自己太把焦點集中在未來,預期著達到既定目標所能獲得的快樂,我就會提醒自己『享受當下』。如果我能享受現在,就不必寄望未來正在等待我的快樂。好玩的部分不必等到以後,因為現在就很好玩。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寫作這個工作讓我樂在其中。如果你的工作不能讓你樂在其中,而且你沒有那種成功的滿足感,那麼失敗就會讓你特別痛苦。但是做你喜歡的事情,本身就是回報了。』
以前我總以為:要花大錢去購買精品或是去吃什麼美食才是享樂;去遙遠的國度旅行才是真正的享受;和很多很酷的朋友一起玩才是真正的開心。而我真正的興趣:閱讀、寫東西、做手工藝這些看起來不酷的事情,我總是說服自己:以後老了再來做。
作者提到她喜歡兒童文學,像是《哈利波特》和《獅子‧女巫‧魔衣櫥》但她是個大人,這個興趣似乎不太適合她的年紀。坦白說,如果我在臉書專頁上發《哈利波特》或是《穿著Prada的惡魔》的讀書心得,我也懷疑別人會怎麼看我的定位和書單。而檯面上,我自認為愛好閱讀,所以當有人提到我不知道的作家和作品時,我會因為不甘心而去找那些書來看,而羞於承認其實我對那些內容並沒有興趣。
『(來自《獅子‧女巫‧魔衣櫥》的作者C‧J‧路易斯)十歲時,我偷偷看童話書,如果被人發現了,我會覺得很不好意思。現在我五十歲了,卻公然閱讀童話書。我長大後,就拋開那些孩子氣的舉動,包括自己的孩子氣,以及渴望自己很成熟。』
曾幾何時,我閱讀是為了自我成長:和別人說話時說出艱深的道理與人爭論;在寫文章的時候加入更多的引用顯示自己的學問。以至於我喜歡的大眾文學、奇幻文學不知不覺地被歸類為休閒讀物。我喜歡哈利波特在霍格華茲揮動魔杖的故事不亞於作者,但我寧可花時間在股票書或是理財知識上以迎合同齡人的話題。
而被我寫過心得的書,縱使我認同此書還有閱讀價值,但它也被歸為『浪費時間』的活動。
何時我才能重回閱讀的樂趣、甚至生命的樂趣?
希望我能在一切太晚之前,回答自己這個問題。
就如同前文提到:在人類聚集生活的社會中,人與人的比較會讓人心生不滿、想要更多。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也會是痛苦或快樂的來源。我和別人談話時會希望自己的見解被注意、話題成為別人的焦點、提出和別人不同的看法以吸引注意、表達自己的不開心以引起周圍的愧疚感,即使那有可能是批評的話語。
提出批評的意見會讓人覺得比較聰明有見識、想法跟別人不一樣,逞口舌之快當下確實會有一種滿足感,但是考慮到長久的關係,還有我自己會推翻自己想法的教訓,我現在學到說話做事都留點餘地,以免日後打臉自己打得太凶。
『我還學到不道人長短的另一個理由:就是心理學講的『自發特質移情』……人們會不自覺地把我形容別人的特質,轉移到我身上……我說別人的話,會黏回我自己身上──即使跟我講話的對象已經很了解我。所以,我最好只說別人的好話。』
人際關係確實嚴重影響我們的快樂程度,無論是和家庭、朋友的關係。我們改變不了別人的性格想法,改變相處的人也沒那麼容易。要想從人際關係中感到快樂,只能改變自己的想法。這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超難,夫妻之間會計較家事誰做得多少、兄弟姐妹會因為父母偏心吵架、我總是覺得別人對我不夠好,關於人際這道難解的習題,作者有一條很棒的法則:
『讓自己快樂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讓其他人快樂。
讓其他人快樂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你自己要快樂。』
讓作者著迷的精神導師『聖女小德蘭』是天主教聖女,一生卑微,並未做過什麼驚人的事。卻在死後封聖。
『對我而言,小德蘭故事最迷人的面向,在於她是以完美的日常小行動,達到聖人地位。這就是她的『小道』──小小靈魂以小小方式達到神聖,而非偉大靈魂以豐功偉業達成。『行動自然能證明愛,所以我如何表達我的愛?偉大功績與我無緣。我要證明自己的愛,唯一的方式就是藉著……每個小小的犧牲、每個眼神和話語,還有實踐各種微不足道的愛之行動。』』
這便是讓我感到最困難的地方:日常生活中要達到快樂有多困難?一天到晚都有事情可以煩心,周圍的人老是有一兩句話可以讓我的內心小火山噴發。我很難表現快樂,有各種各樣的理由可以讓我心情不好,只有面對客人的時候能勉強自己擠出一點商業用笑容。
要快樂,而且要看起來真正快樂有多困難?聖女小德蘭因為做到了這點而被封聖與許多偉人齊名。即使她沒有上過戰場打仗、沒有救濟百姓、沒有拯救世界。她做過最偉大的事,就是讓周圍的人快樂。這件事何其重要?其實大家應該很容易明白:在家庭、職場或一群因各種因素聚在一起的人當中,只要有一個人不高興,就足以影響好幾個人的心情了。
在領悟『媽媽不快樂,全家不快樂』的道理之後,作者更堅定地下了決心:她要快樂,才能讓一家子都快樂。即使她有兩個隨時在挑戰她底線的幼兒、一個有時候不太滿意的老公,但她深愛著家人,希望他們快樂,因此下定決心要自己快樂。
『表現出快樂,就是在告訴對方:你愛他。』
愛是犧牲,愛一個人會想讓他快樂。一個下班回來或是照顧一整天小孩、滿肚子怨氣,卻仍會對另一半露出笑容的人,是因為愛,是因為吞下了無數的忍耐。
「一旦我試著說出正面評語,我就開始明白,這一生所遇到的歡喜之人曾給過我多少快樂——而且他們一定花了很大的努力,才能保持好脾氣又樂觀。要沉重很容易,要輕鬆很困難。我們這些不快樂的人,吸走了歡樂者的精力和開心,我們仰仗他們的活力支撐,也仰仗他們減輕我們的煩躁和焦慮。同時,因為人性中的黑暗因子,我們有時還會忍不住想動搖這些人,讓他們走出迷霧——好讓他們看清這齣戲有多蠢、這些錢白花了、這場會議毫無意義。我們沒有庇護他們的歡喜,而是想摧毀它。為什麼要這麼做?我不知道。但人類的確會有那種衝動。」
追求快樂、表現得很快樂,乍看起來是很自私的追求,但是其實也是為了讓周圍的人快樂。心情好、身體健康、感覺愉快時對別人犯的小錯容忍度更高、更容易笑出來,也能讓周圍的人更舒服一點。雖然賺回大錢或是買回昂貴的禮物同樣能帶來滿足,但是決定讓自己快樂、讓別人快樂,也是同樣偉大而困難的決心。
『我回在瑣碎的抱怨和叫囂中,無法領略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是多麼美好。我不想再對這樣的生活不知珍惜。多年來,我腦中一直縈繞著法國女作家柯蕾特(Colette)的話:『我擁有多麼美好的一生……但願我能早一些明白。』我可不想在人生盡頭或發生了什麼大災禍之後,回顧起來才心想:『以前我多麼快樂,只不過我當時不明白。』』
即使世上有很多人正在經歷戰爭、貧窮、疾病、景氣不夠好、地球環境正在惡化、周圍友人正失業或面臨人生困境,但我們仍活著,有讓自己更快樂的義務,因為我們的生命是那麼有限,沒辦法把所有期待都留在以後,『現在』就是最重要的時刻。
『擬定出我的種種決心事項,並且遵循實踐,讓我覺得更能掌控我的時間、我的身體、我的行動、我的環境,甚至我的想法。掌控自己的人生,絕對是我快樂生活提案的面向之一;而更有掌控感,成了我增進快樂的一大來源。
但還有一些更深層的東西,也在持續進行中。我逐漸了解到(儘管我剛開始時還不太清楚),我是在為自己做準備,以便應付某些可怕、可懼的挑戰,或是準備哪天碰上美德的最後審判日。我的評分表其實就是我的良知。我很好奇,日後哪天回顧這一年的快樂生活提案,會不會很驚訝於自己的……無知。『當時要快樂真是太容易了。』我可能會在某個黑暗、遙遠的早晨這麼想著。到時候我一定很高興,自己曾用盡一切力量,珍惜眼前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