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金蠻喜歡寫以小男孩為主角的故事,裡面會大量描述該主角的童年場景,比如有名的牠、總要找到你、穿著黃色外套的下等人、鬼店、關蒂的按鈕盒都是。只是寵物墳場不是描述主角的童年故事,而是描述他兒子的童年,一個哀傷的童年。
主角非常深愛他的家庭,也因為愛得太身,他的行為與決定大大地影響故事的走向,最後也讓主角一家...........
算了,下有原作小說大捏,有興趣再繼續看吧。
寵物墳場的英文原名為「Pet Sematary」,主角運氣差,搬家後,住處旁邊就有這個超級鄰避設施:「專埋寵物的墳場」,這個寵物墳場有個魔力,只要把死掉的生物埋進去,該死物就會復活,只是復活的,再也不是「原來的」生物了。
其實主角剛搬來,哪會知道這件事啊,而旁邊的鄰居,一個老翁,他自己幹過把小時候死掉的寵物狗埋入寵物墳場的事,他心裡覺得一人保有這祕密,實在太沈重,看到新來的鄰居好說話 就邀主角喝酒,並一股腦地將該事說與他聽,好讓自己心裡舒暢些。
故事講完沒多久,主角養的黑貓,在馬路玩時,被卡車撞死,主角怕年幼的女兒傷心,就在鄰居的慫恿下,將貓帶去埋,結果貓還真的復活了!但這貓與生前差很多,身上老是充滿泥土味,行為也暴力得多,讓主角心裡很不暢快。
更糟的是,主角三歲不到的幼子,也被車.......,此時已有某種打算的主角,讓心痛的太太先帶著女兒回娘家休息,自己揹著幼子的屍體,走入那禁地,做那不該做的事,最後,重生的幼子, 只是徒有天真外表的幼童,身體早已被嗜血的狂魔佔據,他殺了鄰居與媽媽(註:媽媽擔心丈夫,將女兒留在娘家,自己回來找丈夫),心痛的主角,只好親手將「兒子」殺死。
後來,主角看著老婆的屍體,心裡又有了打算,他認為當初復活兒子時,實在是猶豫太久了,拖了好幾天,才將兒子帶去禁地,身體才會被惡魔佔據。老婆才剛死不到半天,趕快帶去禁地 ,一切就有可能不一樣!所以主角就趕快將老婆帶去寵物墳場。
最後,主角一人在家,靠著廚房的冰箱,坐在地上玩單人撲克,聽到開門的聲音,抬頭看到「老婆」,緩緩地走進來,主角站起身,準備擁抱........
說真的,這故事實在是太慘了,史蒂芬金的故事雖然血腥,但很少有這麼殘酷的結局,也難怪金老一開始還不想把本書拿出去賣啊!再說,故事給主角的選擇,也實在殘忍。面對至親的死亡,也明知有復活的機會,他有可能不用嗎?即使知道回來的會是其他東西,他真的有可能不用嗎?,今天不做,明天不做,他也會一直想,就算想十年,也會想,真的不做嗎?那可是自己最愛的家人,他們還有大好未來,如今有個機會,就攤在面前,真的有可能不去行動嗎?
所以說,這故事實在慘到,小說我看一遍,就束之高閣,再也不想拿來重翻,比起市面上有的沒的廉價驚悚,我認為,這才是真正的恐怖。